债务人于17年购买房地产,登记为儿子和妻子的名义。 现在儿子以借款的形式抵押房地产给亲戚。 你赢得诉讼后,能取消他的抵押吗?

更新时间:2020-04-11 19:14:15人浏览
问题描述:
债务人于17年购买房地产,登记为儿子和妻子的名义。 现在儿子以借款的形式抵押房地产给亲戚。 你赢得诉讼后,能取消他的抵押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138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在房地产抵押权登记中应当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确认由抵押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他项权利登记应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这一规定中的权利人即是房屋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即是抵押权人。当事人在填写登记申请表时,应当签名以示对申请登记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抵押一方为自然人时,由于抵押人在提出登记申请时未当场签字、或是由他人代为签字。事后抵押人即房屋所有权人会对抵押申请表上的签名或加盖的私人印章提出异议。进而否认抵押权登记的合法性。  有些金融机构为了改善服务,为贷款人代办抵押权登记,但是没有让抵押人出具委托书、由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抵押人的代理人申请,而仅仅用抵押人的身份证和印章申请登记。这样的做法极易引起争议。  按现有的规定,并没有要求当事人一定要在提出登记申请时当场在申请表上签名,有很多抵押人也习惯于使用私人印章。对于私人加盖的印章,我国大陆虽然尚未建立私人印章的注册制度,但无论是在行政管理或是司法实践中,都承认私人加盖的印章具有一定的效力,不能认为仅有私章而未有签名的登记文件无效。问题在于一巳对登记产生争议,就很难认定其真伪。如当事人称在登记文件中加盖的印章系伪造,或是印章系被盗用。一方面,伪造或是盗用他人印章的事确实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诡称印章系伪造、盗用的也屡见不鲜,难以辨别其真实状况。  对登记机关而言,身份证只能用以核对当事人(抵押人、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身份,持有他人的身份证并不能证明就是接受他人的委托。因此,凭他人的身份证件和印章是不能受理登记的。也有一些登记表上虽有签名,但不是在申请时所签,而是在提交申请前已事先签好,倘若事后查明为他人所代签,登记机关将会十分被动。因此,采用当事人在登记机关当场签名的方法,可以确认抵押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出了登记申请,基本杜绝此类纠纷。  
二、抵押共有的房地产是否经过共有人同意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这一规定并未区分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如以自己所占有的份额单独进行抵押,这种抵押应当是有效的。但是房地产能设定担保就在于它的交换价值,特别是用于抵押的房产很大一部分是私有住宅,即便是按份共有,届时实现抵押权就会十分困难,徒增社会纠纷。因而,建设部做出这一规定是必要的。  抵押一方以共有的房地产抵押,如果没有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都存在过错。因为这一规定来自抵押管理办法,而并非登记办法,这是对抵押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即抵押人在订立抵押合同前就应当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对于房屋所有权已登记为共有财产的,一般很少会出现此类问题,因为共有人也是房屋所有权人。问题在于“隐性”的共有人。我国的私有房产,虽然大部分属于配偶间共有,但是在形式上并未按照共有财产登记。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对于大多数配偶间共有的房产,申请人一般已习惯于由一方登记,而不愿意作为共有财产登记,登记机关如强行要求申请人以共有财产登记或是要求提供房产为一方所有的约定,反而会招致强烈的反对意见。  一方面,改变历史形成的习惯会有一个过程,另一方面,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应当予以解决的一个问题。《婚姻法》修改以后,对于配偶间财产属于一方所有抑或共有,更趋向于由夫妻间自行约定。但是这一变化并不一定就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中能得到反映。作为抵押权人,易于把房屋权属证书上所载的所有权人作为抵押人。而作为登记机关,除了当事人能举证证明,房屋确为一方所有的财产以外,应将其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有很多城市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对于私有房产的抵押,要求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如属共有财产,由配偶作为共有人签名,如属一方所有,则由另一方证明。这样可大大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  对于共有人问题,还应注意一些因所有权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共有人,如有的产权人配偶已死亡,应注意其继承关系;有的是离婚后重组的家庭,现配偶不一定是共有人,这需要查阅登记档案,查明原申领房屋所有权的时间及产权来源。  
三、未成年人的房产抵押问题  未成年人由于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同样可以买房,也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只是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理。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民法通则》同时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购买房屋。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许多购房者在子女尚未成年时就要将房屋出卖或是进行抵押,无论是将房屋出卖还是抵押,都是对房屋所有权的处分,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购买房屋,但无权随意处理被监护人的房屋。  按《民法通则》的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在很多场合,未成年人的父母处理房产并不一定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如有的未成年人的父母为了生产或经营的需要贷款、或是为他人担保,希望能用未成年人的房产进行抵押,不能认定其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2020-04-11 19:03:14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207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  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办理  申办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业务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申报材料  
(一)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三)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现可在我处现场申请查询)。  
(六)抵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020-04-11 19:11:3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150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与公民之间或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可以依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2、民间的借贷是被允许的。《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作为合法的债权,同样可以设定担保。  
3、民间借贷的一个特点是借款合同不象金融机构那样规范,在利率、借款期限等主要条款上往往约定不明,造成主合同纠纷较多。由于抵押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随之无效。  
4、民间借贷的合同纠纷主要是利率和期限问题。但是,利率问题一般不会对主合同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5、民间借贷的利率允许高于银行的同期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所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应在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以内,即便超过这一界限,一般也不因此而影响合同的合法性,只是不保护超过部分的利息。借款期限问题一般也不影响主合同的有效性,如果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还款期限,也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1条关于“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要求返还”的规定处理。对于民间借贷所设定的抵押,登记机关应注意的是一些非法的金融活动。在难以判定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公证。
2020-04-11 19:14:1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抵押的形式
房产抵押的形式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
房产抵押
人浏览
抵押车可以过户吗
抵押车可以过户吗
抵押车不可以过户。车子已经办理抵押,说明车子物权已经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所以,车主没有权利把暂时不属于他的车子过户他人。
交通事故
人浏览
在房地产抵押权登记中应当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确认由抵押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他项权利登记应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浅议房地产抵押
浅议房地产抵押
浅议房地产抵押(一)房地产抵押概述1.房地产抵押的概念根据建设部1997年发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01年修订)第3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
房产抵押
人浏览
房地产抵押贷款根据利息计算和本金偿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渐进式抵押贷款这种贷款是在偿还期根据借贷人的收益水平规定合理的、不等的偿还额,或每次还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间借贷能否办理抵押登记
民间借贷能否办理抵押登记
民间借贷中可以将其他的财产办理抵押登记作为担保。若是以不动产物权作为担保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抵押
抵押担保
人浏览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一般能贷款的额度: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达70%;2、写字楼和商铺的抵押率最高可达60%;3、工业厂房的抵押率最高可达50%。二,贷款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抵押是否必须签订合同
抵押是否必须签订合同
在办理抵押时,必须签订抵押合同。根据《物权法》规定,设立抵押权双方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否则抵押权不能依法
合同纠纷
次播放
房产抵押定义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抵押贷款所需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所需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所需的条件如下:1、抵押物房屋应该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物房屋必须产权清晰。2、借款人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
房产纠纷
次播放
一、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地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
房地产抵押登记
人浏览
抵押风险: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小产权房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不可以办理抵押等他项权利,没有他项权利就相当于没有合法的质押物抵押到银行,银行贷款就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以房地产抵押向银行贷款,是否一定要办理登记?
以房地产抵押向银行贷款,是否一定要办理登记?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一定要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只有办理了抵押登记,抵
抵押贷款
人浏览
房屋抵押贷款(纯抵押)可以选择的还款方式?
房屋抵押贷款(纯抵押)可以选择的还款方式?
房屋抵押贷款通常选择的还款方式包括以下两种:等额本息月供(俗称等额还款)和等额本金月供(俗称递减还款)。各大银行可选用的还款方式也略有不同,具体参加各银行还款政
房屋抵押
人浏览
房贷还没有还完的话产权还在抵押状态、房产证不可以抵押贷款;需要还清按揭贷款、注销抵押后才能申请抵押贷款;参看抵押贷款规定、提供的材料: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指?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指?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产抵押
人浏览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