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签订合同工作单位,不去上下班,企业派我要去另一个连锁店上下班,说签订合同地室内装修好啦以往,但具体工作中地区以暂停营业经营不佳,消除我合同书,我想问一下有赔付吗,感谢

更新时间:2020-02-12 14:49:40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签订合同工作单位,不去上下班,企业派我要去另一个连锁店上下班,说签订合同地室内装修好啦以往,但具体工作中地区以暂停营业经营不佳,消除我合同书,我想问一下有赔付吗,感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952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根据现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要进行岗位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当然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是说你必须同意才可以进行岗位调动。
当然,这个也要看你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如果当时的劳动合同上约定了一些大的岗位,现在只是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内,具体的工作内容的调整,则不属于我们所说的法律意义上的岗位调动。
另外,还有就是岗位调动的原因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证实你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岗位,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对你调动岗位,另一个是对你进行培训。这个做完后,你还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出现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情况,则用人单位的岗位调整就成为根据法律规定所做的适当行为。
你最好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一下。
2020-02-12 14:38:0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870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020-02-12 14:46:09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8164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费用处理问题: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装修是一种必需,且装修时出租方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承租方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4、承租的店面房经过装修,装修物的所有权归承租方,而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两者可以辨别,但已连为一体,不可分割。若强行将装修物拆除,则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可见装修物的性质系民法理论中的附合,系添附行为的一种,即将不同所有人的物紧密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物。
其特点在于所有人的物虽可区分,但难以分离。
2020-02-12 14:49:4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怀孕上班国家规定
怀孕上班国家规定
怀孕上班的规定如下: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关于劳动合同未到期如何辞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薪酬低工作时间长,外资企业在华遭遇劳资纠纷
薪酬低工作时间长,外资企业在华遭遇劳资纠纷
中国的白领们可能不知道呆伯特(Dilbert)是何许人也,但是他们中有许多人已经开始感受到这位漫画人物所遭遇的烦恼了--就职的公司冷酷无情、工作时间超长。现在,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关键点在是否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加强制度建设 激发企业活力 邓志坚在省局(公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会上的发言(摘)
加强制度建设 激发企业活力 邓志坚在省局(公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会
根据省局(公司)党组的安排,围绕如何增强山东烟草活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我就制度建设谈三点认识。一、制度建设是增强企业活力的关键在今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国家局
劳动合同法论文
人浏览
对于装修公司所提供的格式合同中不利于自己权益保护的条款,应当与装修公司协商予以修改,从而确保自己权益不受损害。例如,业主可以签订《补充条款》,其中可以对工期延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当前,我国认定工伤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第17号令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程序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变更经营地点员工不愿随迁能否得到补偿
公司变更经营地点员工不愿随迁能否得到补偿
公司变更经营地点员工不愿随迁的,能得到补偿。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劳动纠纷
人浏览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赔偿吗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人浏览
与辞职不同,离职的概念大致分为申请离职和自动离职两大类。这里主要讲是申请离职,是指由于一定的原因,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离开职务或岗位的要求,在离开岗位的事由消失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入职可以不办理离职证明吗
入职可以不办理离职证明吗
入职可以不办理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不是入职的必要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对于合同期满未续签书面合同的,不能简单类推适用二倍工资罚则。未续签合同期间劳动者权利义务按照劳动争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视为双方以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最高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长期合同重新签订可以拒签吗
长期合同重新签订可以拒签吗
长期合同的续签,若双方达成协议,愿意重新订立合同的,是可以签署的,但要注意自身权益的保护,比如对比原先的合同,有哪些条款
合同纠纷
次播放
员工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多少钱
员工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多少钱
员工下班交通事故工伤应当赔偿以下费用: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交通事故
人浏览
根据现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要进行岗位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当然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私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吗
私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吗
私营企业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您好,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