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找一家工厂商量一下,借了30元以上,借款写了工厂公章,借款上写的是每月3万元,今年8月还清,现在他还没有还债,你说可以起诉吗?

更新时间:2020-02-15 06:47:02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想找一家工厂商量一下,借了30元以上,借款写了工厂公章,借款上写的是每月3万元,今年8月还清,现在他还没有还债,你说可以起诉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307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合同要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对方用欠条来拖欠工资是违法的,不能接受欠条。
劳动合同可以自拟格式,我国法律没有强调劳动合同的统一格式。但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因此,劳动合同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制定。
2020-02-15 06:23:33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606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无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是怎么计算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nn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nn 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nn
1、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n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n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二是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nn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n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n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2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2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n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nn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20-02-15 06:26:1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9821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2020-02-15 06:47:0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6137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欠工程款要起诉,不一定要欠条,起诉当然必须要有证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欠款的证据必须要原告提供。做工程,必须有合同,合同有条款约定,总价款多少,如何付款,一切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的。
要起诉,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合同是最重要的证据,还要其他辅助证据。比如,工程验收单,已付部分款单据等等。
2020-02-15 06:38:3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网贷欠款多少可以起诉
网贷欠款多少可以起诉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因此网贷欠款多少都可以起诉。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可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
债权债务
次播放
民间借贷沒借条可以起诉但不一定能胜诉;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物联网,船舶业的星星之火
物联网,船舶业的星星之火
当前,国际海事组织(IMO)越来越重视一个船舶新概念E-navigation,即通过电子方式在船上和岸上收集、综合、显示海事信息,以增强船舶到泊位的全程航行能力
海事海商动态
人浏览
首先,要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已超过2年的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通过法院查明债务人的财产,并确定财产代管人。最后,经人民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限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权利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限。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即丧失胜诉权。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如何处理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如何处理
企业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
债权债务
人浏览
1、A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2、按照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则,你需要向债务人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借钱儿子需要偿还吗
父亲借钱儿子需要偿还吗
父亲所欠的债,儿子都是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的。但如果儿子出于孝道而替父亲清偿债务的话,则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如果父亲去世,
损害赔偿
次播放
不签借条,如何证明债务关系存在1、借钱时,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2、借款时不要直接支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项转到对方名下的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Yes,you can!
Yes,you can!
我相信每个人在回顾自己的司考之路时都会唏嘘感慨的,不管他是失败或是成功。我亦然!但在唏嘘之余我想说的是,不管你专业是法律还是其它,不管你是本科还是硕士,只要你用
司考经验
人浏览
第一,应当把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欠条、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的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Yes,you can
Yes,you can
我相信每个人在回顾自己的司考之路时都会唏嘘感慨的,不管他是失败或是成功。我亦然!但在唏嘘之余我想说的是,不管你专业是法律还是其它,不管你是本科还是硕士,只要你用
司考经验
人浏览
公司借款法人及股东承担责任吗
公司借款法人及股东承担责任吗
公司借款法人及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
公司企业
次播放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利息除本金乘100%是利率,下面是利率简介:利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执行款本息清偿顺序
执行款本息清偿顺序
关于计算执行还款本息的顺序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计算执行付款时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一,欠条没有过期作废的说法。二,只要欠款没有还清,债主就有权扣款。三,欠条有诉讼时效,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胜诉,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是永远存在的,不存在作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