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双方已经分居了6年左右,两个女儿虽然没有财产争议,但是分居后没有办理手续,工资是否和夫妻共有财产,有没有关系,请多提意见!

更新时间:2020-02-12 07:43:3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本人双方已经分居了6年左右,两个女儿虽然没有财产争议,但是分居后没有办理手续,工资是否和夫妻共有财产,有没有关系,请多提意见!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416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020-02-12 07:23:3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085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所有,不分彼此。因此,如果其中一方出轨,给第三者购房或赠送财物,都属于单方处置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份额,另一方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而属于出轨方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0-02-12 07:26:00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9419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应该是属于婚前财产,
  共同财产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例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2020-02-12 07:43:3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还存在吗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还存在吗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婚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这里说的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前财产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利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婚后取得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不属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虽
婚姻家庭
次播放
协议离婚,对于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可以共同立遗嘱吗?
夫妻可以共同立遗嘱吗?
夫妻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立遗嘱,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于同一份书面形式上所订立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继承
人浏览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4.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转移吗
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转移吗
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可以转移。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对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应该是属于婚前财产,共同财产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无过错方既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需要注意的是,对“无过错方”的认定,必须限定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居一年后可以自动离婚吗
分居一年后可以自动离婚吗
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分居一年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但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许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办理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前提依附于特殊的人身关系的建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已分居,只要法院对原、被告的婚姻判决未最后生效,原、被告夫
夫妻共同财产
人浏览
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办理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
依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第四条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
人浏览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能够自主协商进行协议离婚的,到民政机关备案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不能打成协议的,依法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认定双方确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书面财产为共同所有的约定,但未过户,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有书面财产为共同所有的约定,但未过户,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问:我于2002年结婚,婚前丈夫拥有两栋房子,婚后我们曾书面约定该房子为双方共有,但一直没有到房管部门更改产权证书,现在我和他要离婚。请问:我可以主张该房子
夫妻共同财产
人浏览
夫妻双方婚后财产分割可以约定吗
夫妻双方婚后财产分割可以约定吗
夫妻双方婚后财产分割可以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约定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您好,关于离婚的问题,应当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关键是要看夫妻感情还在不在?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也是需要有证据来佐证的,例如分居两年以上、一方有婚外情等等。建议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案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有争议,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离婚案件,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有争议,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妻
离婚房产纠纷
人浏览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