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人已经在特殊目录中工作了10年。请社会保障局要求只有劳动局招聘的雇员才有资格,而不是企业自己的招聘。

更新时间:2020-02-18 10:00:56人浏览
问题描述:
特殊工人已经在特殊目录中工作了10年。请社会保障局要求只有劳动局招聘的雇员才有资格,而不是企业自己的招聘。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05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所需议文件:
1、当地人力社保局认定单位特殊工种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一式5份);
3、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一式5份);
4、证明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档案材料;
5、个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请。
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程:
第一步:单位填写《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和《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并加盖单位章;
第二步:《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花名册》和《单位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审核表》由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第三步:单位带社保登记证、上述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2020-02-18 09:39:3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9801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可以提前退休的工种包括以下几种
1、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
2、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
3、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二、办理流程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职工人事档案原件(含其它能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材料);
2、省级管理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表。
三、窗口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本人档案等相关申请材料;
2、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对申请人员的退休资格进行初审和复审;
3、用人单位张榜公示;
4、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待遇处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
2020-02-18 09:45:5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718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摘录)(1978年7月11日)  
四、从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范围和工种名称,除过去已经批准的一些工种外,需要新增加的工种,由中央各主管部门会同卫生部提出,经国家劳动总局同意后实行;也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的主管局、会同卫生局、劳动局提出,上报有关的主管部和卫生部审查,经国家劳动总局同意后实行。  从事高温工作是指经常在摄氏三十八度和热辐射强度三卡以上场所工作。  
五、原劳动部过去已经批准一些部门列为第一条第二项的工种(见附表),其他部门如已有与已批准的工种名称相同、劳动条件相同、专业性质相同的,也可以由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提出,经同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后实行,报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备案。但是,其劳动条件应当与批准该工种当时的劳动条件相同。虽然工种名称相同,其劳动条件变化了的,就不应当再列为第一条第二项的工种。例如混凝土工原来是手工搅拌,现在已改为机械搅拌的,就不应列为第一条第二项的工种。  
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者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够按照《暂行办法》第一条第
(二)项办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上述年限是指实际工作年限。但是,在计算连续工龄时,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经常在摄氏零度以下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和常年在海拔四千五百米以上的高山高原地区流动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工人办理;常年居住在四千五百米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办理。
2020-02-18 10:00:5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首先该技术应当属于高新技术。申请高新技术的企业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熟悉本企业产
公司企业
次播放
根据《暂行规定》,(一)原则上由受聘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商定,一般不高于聘用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在职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水平,受聘期间对提高效益有较大贡献,或者有创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的津贴是作为职工的辅助型,对于一些员工,可以获得的不仅是基本工资,还有就是额外的津贴,那么,什么是特殊岗位,其实就是指一些比较苦,累,脏或者高危型的工作
工资
人浏览
达到退休年龄的案件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的。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之间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了,自然就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有争议可以直接到法院打民事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各计划单列企业:《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市大多数企业在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上,取得了新进展。一些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
劳动保护条例
人浏览
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即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特殊援助工作的补充意见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特殊援助工作的补充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特殊援助工作的补充意见沪劳保就发(2008)33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加大对协议保
上海市劳动法规
人浏览
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即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不会放到个人档案内。并且一般公司没有档案管理权限,个人档案都是直接放到人才市场等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机构。那么应聘的时候,也不可能是依据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是否可以进一步缩短工作时间?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的,是否可以进一步缩短工作时间?
答: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在每周工作40小时的基础上再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在保证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
工时休假
人浏览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职工合同能签长期的吗
职工合同能签长期的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可以签订长期的职工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关于解约协议存在不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举个例子:辞职报告不算是三方协议的解约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当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法规定是否可以雇佣童工
劳动法规定是否可以雇佣童工
在劳动法中规定是不能雇佣童工的,如果雇佣童工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
劳动纠纷
人浏览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企业工作10年了辞职有没有补偿
在企业工作10年了辞职有没有补偿
劳动者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劳动者过失性辞退没有经济补偿,但企业需要证明劳动者存在该情形;员工被迫解除和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争议仲裁效力怎么认定
劳动争议仲裁效力怎么认定
在认定劳动争议仲裁效力时,由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所以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
劳动纠纷
次播放
退休(retire),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权,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
建筑工程
次播放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