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退休职工反聘。我与企业每一年签一次合同书,但因为还公司股东,新公司股东已不想要我了,她们必须付我赔偿费吗?

更新时间:2020-02-25 15:16:01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就是退休职工反聘。我与企业每一年签一次合同书,但因为还公司股东,新公司股东已不想要我了,她们必须付我赔偿费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90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股东上班也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0-02-25 14:59:3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167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合同法中对租赁户拆迁补偿的规定:租赁户不是房屋产权人,没有拆迁补偿,补偿是对产权人的。《合同法》有专门的租赁合同规定,没有拆迁的规定。
《合同法》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020-02-25 15:05:0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25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2020-02-25 15:16:0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变更股东是很常见的情况,但很多人会很疑惑,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的时间呢?应该提交的资料有哪些?对于需要股东变更的人来说,是必须要知道的。一、公
公司股东变更
人浏览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股东变更要交税吗
股东变更要交税吗
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
股权转让
人浏览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属于非法用工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作受到伤害,不能按工伤保险规定作工伤认定。为了保障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在受到伤害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股东分红怎么交税
企业股东分红怎么交税
企业股东分红属于工资、薪酬等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
公司税务
人浏览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股东退股后的清算程序
股东退股后的清算程序
股东退股后的清算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5、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企业
人浏览
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那么,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只需要开股东会(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更换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即可。公司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股东不尽清算义务,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程序:公司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股东吗
法定代表人一定是股东吗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董事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
公司企业
人浏览
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股东上班也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用人单位未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
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
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因其他原因解散员工,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其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公司企业
次播放
正常注销,一般没有影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变更法人股东会决议需要多少股东签字
变更法人股东会决议需要多少股东签字
变更法定代表人则意味着要修改公司章程,因此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
公司企业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人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法人可以向公司借款吗
私人向公司借款,无论是否为法人,都应有正当理由和按时归还。如果法人或者股东借款长期不还,就有抽逃注册资金的嫌疑。如果是临
公司企业
次播放
我与丈夫离婚后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吗?
我与丈夫离婚后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吗?
我与丈夫离婚后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吗?我和丈夫张某于1990年结婚,婚后省吃俭用,积蓄了20万元存款。去年初,我丈夫和他的十多个朋友共同出资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
人浏览
何为股东?
何为股东?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份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
股东概述
人浏览
成立公司法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2)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活动场所。(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未经核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