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咨询你,我们单位是一所私立学校,我们学校有一名教师,因为教学水平一直很差,学生成绩最终一直很差,我们打算辞职,员工签了合同,买了社会保障,我们与他谈判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他不同意谈判分居,我们应该

更新时间:2020-02-06 12:36:0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想咨询你,我们单位是一所私立学校,我们学校有一名教师,因为教学水平一直很差,学生成绩最终一直很差,我们打算辞职,员工签了合同,买了社会保障,我们与他谈判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他不同意谈判分居,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我们想咨询你,我们单位是一所私立学校,我们学校有一名教师,因为教学水平一直很差,学生成绩最终一直很差,我们打算辞职,员工签了合同,买了社会保障,我们与他谈判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他不同意谈判分居,我们应该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7781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这是单位的义务也是职工的权利,若是用人单位不为你缴纳社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劳动监察部门会给予其处罚。
但是,如果是你个人单方面要求不缴纳社保,这不能作为辞退你的原因,按照劳动法第47条,经济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6个月以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6个月到1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
一年以上,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
2020-02-06 12:13:25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624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0-02-06 12:21:5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341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0-02-06 12:36:0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844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引用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二十四条 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二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 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0-02-06 12:32:3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考入中专、技校的学生,不再享受家属劳保
考入中专、技校的学生,不再享受家属劳保
我孩子的家属劳保一直是做在单位里的,今年初中毕业后考进了中专,单位告诉我孩子原来的家属劳保不能享受了,这样对吗?没错,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子女初中毕业后考入高中读
社会劳动保险
人浏览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合同并解除劳动合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不复工可以辞职吗
企业不复工可以辞职吗
企业不复工,员工可以辞职。员工可以与企业协商一致辞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向企业发出书面的辞职通知来辞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的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单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不同意员工辞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同意员工辞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同意员工辞职的,可以与员工协商挽留员工。但如果协商不成的,只要员工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的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补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暑假工离职要提前30天吗
暑假工离职要提前30天吗
暑假工离职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交通事故中,员工工资应该由责任方承担,向对方索取误工费即可。因为交通事故之后员工没有到单位上班,并非单位原因造成员工未提供劳动的,所以单位是可以不发放员工未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绩效不合格裁员有赔偿吗
绩效不合格裁员有赔偿吗
绩效不合格裁员属于违法辞退,应当支付赔偿。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子女大学学费由谁负担
离婚后子女大学学费由谁负担
离婚后子女大学学费由父母双方一起承担,如果父母双方对于抚养费有约定的,可以跟从约定的进行负担。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在上班时间遭到他人殴打,遭受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因为劳动者被打属于侵权,所以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过,因为又是在上班时间,按规定可以依法认定工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学校聘请兼课教师协议(二)
学校聘请兼课教师协议(二)
甲方:________(通常为用人学校)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
教育文化合同
人浏览
1、根据《劳动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你已经和公司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2、针对上班时间,根据《劳动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司考:选择老师,真题演练
司考:选择老师,真题演练
【导读】司考:选择老师,真题演练,2011年的司法考试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参加今年考试的考生来说,这个时候更需要看一看前辈们的经验之谈,给我们指引和鼓励。精彩推荐
司考经验
人浏览
2008司考,要辞职备考吗?
2008司考,要辞职备考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不要轻易辞职,一是为了这个考试,辞职并不值得,风险比较大,特别是靠工资度日者;二是其实通过不通过司法考试,与辞职没有什么太大关系,而是在于有
司考经验
人浏览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这是单位的义务也是职工的权利,若是用人单位不为你缴纳社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劳动监察部门会给予其处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员工犯错开除有工资吗
员工犯错开除有工资吗
员工犯错开除,单位还是要支付工资的。如果单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开除员工的,单位不需要进行赔偿,反而单位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劳动局处理工资纠纷时间:1、一般会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