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大哥的户口迁移了。 现在我们的房子被拆了,他有分居资格吗?

更新时间:2020-02-07 08:50:17人浏览
问题描述:
父母去世后,大哥的户口迁移了。 现在我们的房子被拆了,他有分居资格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5551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遗产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享有父母的继承权: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 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 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 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2020-02-07 08:38:04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9967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领取养老待遇或未退休)发生的户口迁移,参保人只需要将起之前的社会保险关系及其资金按照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待新户籍地接收并处理完转移手续后,即可在新户籍地继续按照当地的规定参保即可;若户口迁移时,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1、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职工医保待遇,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社保;
2、户口迁移时,已在原户籍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享受当地的养老保险待遇及非职工医保待遇(如居民医疗),则户口迁移不会影响养老待遇,但可能会影响居民医疗保险(因居民医疗与职工养老分属于不同的社会保险类型,部分地区以当事人在外地享受职工养老为由,不得再次参加迁入地的医疗);
3、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原户籍地或新拟迁入户籍地可以确定为本人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一般为累计缴费达到10年及以上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建立社保关系的户籍地),则无影响。
参保人应先到原参保地开具《转出申请书》,再持《转出申请单》到新参保地办理转入手续(已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用的,该年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2020-02-07 08:42:3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635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一般来说,非农户口由于不是本村集体内的成员,是不能享受本村搬迁分房的待遇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村规民约的约定,以及你的非农户口是怎么来的而定了。有些村规定读书出去的非农可以享受。  二,农村拆迁居住房屋补偿标准: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0-02-07 08:50:1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可以继承吗
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可以继承吗
户口不在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
继承
人浏览
你好!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来处理,一般户口在当地的都能享有。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得自己的那一部分份额。婚后的公房,如无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老人过世后房产怎么办
农村老人过世后房产怎么办
农村老人过世后房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去世多久可以结婚
父亲去世多久可以结婚
父亲去世多久都可以结婚,随时可以结婚。结婚只需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去婚姻登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1,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都是非农业(已经转户)的户口性质的,孩子就是非农业的户口性质;2,否则,户口跟随哪一方申报的,就是哪一种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过世遗产如何分配
父亲过世遗产如何分配
父亲过世遗产分配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
婚姻家庭
人浏览
车祸赔偿有户口方面的区别。一、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4日颁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拆迁安置时的户口,按规定时限内的在册户口来计算(外嫁女应根据村规民约的约定来执行,各地不同)。当事人可咨询拆迁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二,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离婚户口未迁有权分父亲房产吗?
父母离婚户口未迁有权分父亲房产吗?
我的父母离婚了,后来他们两个又都再婚,弟弟跟随父亲,我跟随母亲。按理说我的户口应该迁到我妈妈家这里,但当时没有迁,直到现在我的户口还是在父亲家里。父亲现在有两套
离婚房产
人浏览
遗产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是否享有父母的继承权: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一、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二、只有继承人在前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去世,母亲再婚后还有遗产继承权?
父亲去世,母亲再婚后还有遗产继承权?
父亲去世,母亲再婚后还有遗产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的,你母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有两种个途径:一是向父亲直接提出分家的想法,属于你们个人名下的地产可以拿回,其他的财产就要靠协商了;另一种办法就是向法院提出诉讼,靠法院来判决。老年人生前未理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律师解答】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了,房子是谁的?
离婚了,房子是谁的?
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合离婚,已是悲剧,还要为房产分割闹上法庭,就更是悲剧。近年来,我市因婚姻关系破裂导致的房产分割纠纷时有发生。离婚了,房子是谁的要分清。闵某某和杨
婚姻动态
人浏览
前夫去世,还能回去分财产吗?
前夫去世,还能回去分财产吗?
N栏目主持黄耀腾我们虽然离婚了,但毕竟有过婚姻关系,现在他去世了,我和女儿应该都能分到他的部分财产。上周五,石狮一位郑女士向公证处咨询:前夫的财产,她们母女可以
婚姻动态
人浏览
已婚夫妇离婚房子如何分配根据有关规定“婚姻法”和其他法律,再婚夫妻离婚的房子应该按照以下措施:再婚夫妻共有房屋协议由双方;如果协议失败,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遗产女儿可以分吗
父母遗产女儿可以分吗
父母遗产女儿可以分,继承权男女平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继承
人浏览
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