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走50000元钱,每一月的贷款利息是1000,这算放高利贷吗,假如另一方上告他能赢吗?
更新时间:2020-01-24 11:14:1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借走50000元钱,每一月的贷款利息是1000,这算放高利贷吗,假如另一方上告他能赢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8466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020-01-24 11:03:53
咨询我
已帮助12139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2020-01-24 11:12:07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6660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020-01-24 11:14:1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它对于融通资金,互通有无,东路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借款分为银行等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本金是能要回来的。年利息在24%的法律给予保护,年利率在24%-36%是当事人自愿偿还。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请律师代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
谁做户主没有区别。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权利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发言权、表决权、利益
小区物权
人浏览
可以立即报警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是受法律保护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质押的实现通常通过与质押人协商,采取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理质押财产。在选择具体方式时,应充分考虑质押财产的类型、价值以及变现的难易程度,以确保债权能够得到有效实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
老住宅楼楼层未经审批擅自加层犯法。申请人应书面向房管局提交加层申请,附送房屋地形图、建筑图、建房(加层)计划批准书、资金来源证明、房屋检测和抗震设防报告等资料;
小区物权
人浏览
从法律角度,担保人在以下情况下需要承担责任:1.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2.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3.借款人死亡或丧失偿还能力。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按照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
入住新房用的是临时电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维权。临时用电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所需,其不符合交易目的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
小区物权
人浏览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归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明确约定担保期限或依法确定为六个月。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共同意愿,并确保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什么确定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业主应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期间物业公司在该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车辆的,业主可对
小区物权
人浏览
你好,这样是可以直接进行起诉的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法律上是没有责任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不合法,可以拒绝的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上是不禁止的,可以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