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于今年8月9日因腰椎间盘突出压迫右腿神经入住市立医院,治疗费用要我给医院打欠条后,请问医院是否应该给我家属作医疗事故赔偿?

更新时间:2018-08-26 14:49:0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家属于今年8月9日因腰椎间盘突出压迫右腿神经入住市立医院,于8月11手术(腰部打4个螺钉及2个钢板,椎间盘中间装融合器),术后右腿疼痛缓解但是左腿至脚趾出现疼痛、麻木及足下垂现象,多次找主治医生给予答复是装融合器时神经受牵拉,可以慢慢恢复,但术后一个月疼痛及麻木现象无缓解反而加重。后又多次找医院交涉,医院同意转上海检查治疗,治疗费用要我给医院打欠条后,医院先垫付。9月17日到上海长征医院检查后,结果为内固定螺钉打偏了,压迫及损伤到左腿神经,需重新做翻修手术,修改钉道,9月21日二次手术,术后疼痛麻木及足下垂现象缓解,至10月8日出院,但左腿仍然无力,左足背肌力3级,左大拇指肌力2级(正常为5级)。请问医院是否应该给我家属作医疗事故赔偿?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急需得道您们的帮助!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5004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所谓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侵害他人人身权造成精神损害所应给予的财产赔偿。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的损害,表现为受害人的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的丧失或减损。精神损害赔偿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产生于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而在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中最终确立[1]。
其后英国、美国、瑞士以及日本等国家都以不同的形式和内容制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它的确立是现代法律文明进步的表现,也是人的自身价值得以体现的一种方式。它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和实施,可以使受害人在心理上获得一定程度的满足和精神利益的恢复,同时体现了法律在受害人所受实际损失之外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具有一定的惩罚性。
因此,依据《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务院于2002年4月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11款明确规定,对医疗损害的受害人及其亲属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法规对医疗损害的受害人社会性的认可和对人身权的全面保护,对正确处理因医疗损害行为引起的医疗纠纷,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018-08-26 14:21:48
医疗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32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8-08-26 14:23:3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983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主要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
三、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错误,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我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2018-08-26 14:49:0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罪有区别吗?
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罪有区别吗?
医疗事故和医疗事故罪有区别。凡是由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危害结果的行为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否则只是
医疗纠纷
人浏览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院误诊要承担责任吗
医院误诊要承担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医院误诊是由于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的过错构成侵权的话,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若是患者自己的过错造成损害
医疗纠纷
人浏览
这个情况,需要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确诊。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误诊漏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误诊漏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医院误诊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才能确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
医疗纠纷
人浏览
医院漏诊的后果是什么
医院漏诊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医院没
医疗纠纷
次播放
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主要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神经损伤了,右腿不能正常走路可以做鉴定的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生误诊可以索赔吗
医生误诊可以索赔吗
医生误诊可以索赔。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若是患者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
医疗纠纷
人浏览
你好,医院涉嫌医疗事故,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起诉解决,然后申请法院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和伤残鉴定,依据事故责任划分和伤残等级索赔。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院误诊该承担责任吗
医院误诊该承担责任吗
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需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
医疗纠纷
人浏览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医院误诊,是由于医院存在过错,就应该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但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
医疗纠纷
次播放
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病情复发可以做鉴定吗
工伤病情复发可以做鉴定吗
如果劳动者构成工伤,之后又复发,发生新的变化情况,可以申请对其劳动能力进行复查鉴定,但是需要注意有一定的时间要求。根据《
劳动纠纷
次播放
胎儿的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胎儿的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赔偿以下费用: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
医疗纠纷
人浏览
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呢?医疗鉴定专家指出,尽管不少医患纠纷源自院方原因导致的医疗事故,但是患方也应该清楚,有6种状况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患方不应对此做无理的纠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院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医院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单位与患方可以协商处理,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结案。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
医疗纠纷
次播放
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