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河北。 工作单位在XX有项目。 在XX工作的时候,住在XX的医院不统一吗? 另外赔偿标准有什么区别吗?

更新时间:2020-01-20 17:16:06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河北。 工作单位在XX有项目。 在XX工作的时候,住在XX的医院不统一吗? 另外赔偿标准有什么区别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215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在有的地方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程序中或某些医院内部规章中的确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时的赔偿限额。
如果超出了限额,那么,只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构成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侵权之诉,由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2020-01-20 16:52:1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28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因工致残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工伤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工伤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2、停工留薪期工资  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工伤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的费用。
2020-01-20 16:56:1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7333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一)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四)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2020-01-20 17:16:0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标准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一般是每天工作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工作最长工时为40小时,具体要求如下:1、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
劳动纠纷
次播放
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劳动者,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流程如下: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
公司企业
人浏览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无故炒人的,要支付双倍的经常补偿金;拖欠工资的,可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有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有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工程名称和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以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
合同纠纷
人浏览
1、退休人员无工伤一说,因为有工伤,必须是具有劳动关系,才能申请认定的;2、退休人员,劳动合同终止,已经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了;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普惠制和最惠国待遇有什么区别么?
普惠制和最惠国待遇有什么区别么?
摘要:普惠制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有着一下的定义和区别,两者既有共性又有异性。普惠制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半成品或成品的关税优惠制度。是普遍的、非互惠的
最惠国待遇原则
人浏览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有的地方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程序中或某些医院内部规章中的确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时的赔偿限额。如果超出了限额,那么,只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构成事故的,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白糖,红塘,冰糖之间有什么区别?
白糖,红塘,冰糖之间有什么区别?
碳水化合物有一个甜度,我们现在所吃的白糖、红糖、水果糖、冰糖等等,都是从甘蔗和甜菜里面提取出来的,我们统称为蔗糖。这里我要介绍一个红糖,红塘非常好,它里边含很多
食品安全知识
人浏览
农村户口收养小孩也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来办理收养手续。《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1、概念。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获取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拘留有几种区别是什么
拘留有几种区别是什么
拘留包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区别: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司
刑事辩护
人浏览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个人自己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何谓单独海损?它与共同海损有什么区别?
何谓单独海损?它与共同海损有什么区别?
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指海上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损失,这咱损失只对单独的利益方有关,因而应由此利益方或其承保人单独负担。单独
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
人浏览
公司与企业有什么区别?
公司与企业有什么区别?
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独资企业,即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
其他公司知识
人浏览
需要先做工伤鉴定然后再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绿地率和绿化率有什么区别?
绿地率和绿化率有什么区别?
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与绿化覆盖率都是衡量居住区绿化状况的经济技术指标。绿地率不等同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
买房攻略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上需要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内容。公司地址搬迁是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的变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