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和一个女人不清楚。他也被送到拘留中心。这孩子还年轻,现在不能离婚。我可以请他提前签署离婚协议。如果他犯了另一个错误,让他把房子打扫干净。这能作为他离开房子的基础吗?

更新时间:2020-01-18 20:44:0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丈夫和一个女人不清楚。他也被送到拘留中心。这孩子还年轻,现在不能离婚。我可以请他提前签署离婚协议。如果他犯了另一个错误,让他把房子打扫干净。这能作为他离开房子的基础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422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如果死者没有遗嘱,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0-01-18 20:15:5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921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离婚协议是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而草拟用于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文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诉讼的麻烦,那么具体的离婚协议怎样的?
一、离婚协议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的性质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
其二,就书面形式而言,《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2020-01-18 20:19:2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8449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020-01-18 20:44:07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848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1、离婚协议书只有签字,未办理离婚手续的,协议尚未生效,任何一方均有权反悔。
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办理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未办理离婚手续的,尚不能生效,任何一方均有权反悔。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20-01-18 20:36:3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协议离婚是我国离婚方式中的一种,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异,并同时就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最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脑子有问题另一半可以起诉离婚吗
脑子有问题另一半可以起诉离婚吗
脑子有问题另一半可以起诉离婚。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
离婚
人浏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办理,并依法完成离婚协议书,完成后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登记和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协议离婚需提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孩子归谁
离婚孩子归谁
离婚孩子如果是两周岁以内,抚养权一般归女方。如果是两周岁以上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
离婚
人浏览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
父母离婚孩子监护权归谁
父母离婚孩子的监护权仍然属于父母。监护权不受离婚的影响,离婚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离婚
人浏览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赔偿协议”这种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只是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并非当然无效,具体效力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民事行为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死者没有遗嘱,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丈夫包二奶,并给对方买了房子,属于赠与吗?
丈夫包二奶,并给对方买了房子,属于赠与吗?
在回答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夫妻之间是否约定过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如果有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丈夫给情人买的房子就是赠与。但是在实践中,有这个约定的
离婚房产
人浏览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人,离婚,你准备好了么?
女人,离婚,你准备好了么?
姐妹们,如果你遇人不淑,正准备和他各奔东西的话,让我们一起来做好准备,离开那个让你心痛的男人。一、做个优秀的母亲为了我们的孩子,先让我们独立起来,学做一些男人活
离婚登记
人浏览
无论是女方还是男方提出的离婚,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外遇离婚孩子归谁
有外遇离婚孩子归谁
有外遇与离婚孩子的归属之间是没有关联的。如果是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归女方。如果是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
离婚
人浏览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即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另一方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不起,我终于狠下心来和你说离婚了。
对不起,我终于狠下心来和你说离婚了。
对不起,我终于狠下心来和你说离婚了。一直以来我都是个懦弱的女人。我用尽心力地守着我们的婚姻,为你烧你爱吃的菜,为你买你喜欢的CD,为你把一切都弄好,给了你我所能
婚姻动态
人浏览
财产给孩子离婚还能分割吗
财产给孩子离婚还能分割吗
财产给孩子离婚不能分割。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指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
婚姻家庭
人浏览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离婚后协议离婚还能要回房产吗
夫妻离婚后协议离婚还能要回房产吗
夫妻两人在协议离婚后,由于该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再要回房产了。但如果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对方存在欺诈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