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老居民小区的庭院产权年限应当所属谁,有居民将庭院自身改为停车位,是不是有效

更新时间:2020-01-16 07:36:5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老居民小区的庭院产权年限应当所属谁,有居民将庭院自身改为停车位,是不是有效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8485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房屋产权归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房产证为准,如有产权共有人,其权益可按双方(或多方)议定比例申报办理产权证,没有权益划分比例的,权益双方(或多方)将平均分配权益。
  
1、产权登记部门一般以《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
  
2、如果购房人在登记时申请添加自己亲属或者他人名字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添加,其他共有人一并到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3、夫妻双方一在婚前取得的房产或者以一人名义登记的房产,双方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添加名字,重新取得房产证。
2020-01-16 07:11:36
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9643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
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
只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才属业主共有。即使是业主共有的车位,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也是合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有权对车辆在小区内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放进行管理和收费。收取的停车费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达成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
实际上,物业公司并不是收取停车费的主体。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业主停车进行收费,因此,也就不存在合不合法的质疑。
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是决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
物价部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小区停车位可以收费,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收费。
收费必须取得市物价部门的允许,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停车费的收费标准,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其中,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2020-01-16 07:18:51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5435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依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车位、车库由产权登记部门根据建设规划予以确权。
明确纳入业主公摊面积的共有场所,如果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改造成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那该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产生的收益扣除开发商或物业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过程中付出的劳动和投入,剩余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2020-01-16 07:36:5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到底属于谁呢
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到底属于谁呢
越来越多的人买房、买车位来进行投资,房的产权是70年,车位产权是多少年、或者产权属于谁很多人都不了解。那么,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到底属于谁呢?小区停车位管理方案是怎
产权争议
人浏览
你好,请问有没有签署过公共区域可以出售给业主的协议呢?当时购房合同的内容是么规定的呢?如果没有签过类似的协议,那么根据法律,小区的业主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居民小区车位所有权属于谁
居民小区车位所有权属于谁
核心内容:居民小区车位所有权属于谁?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使用权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而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权益有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无
车库车位
人浏览
房产归属为产权证书上的产权人是谁,那么谁就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如果通过协议保障,可以采用公证的方法,对实际出资人进行公证,证明该房产的实际出资人是自己,同时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所有权属于谁?
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面所有权属于谁?
一、案情简介李辉、王军、张小伟住在某住宅小区。三人的自有住房均在该小区临街楼房的三层,彼此相邻。临街楼房的一、二层被建设银行XX分理处购买,用于分理处办理储蓄存
小区墙面
人浏览
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有以下范围: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
案件执行
人浏览
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定筹集:(1)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2)购房人首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区车位有产权吗?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宗地上的建筑面积。因此,该种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出租车位协议书范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一、甲方车位: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非法转租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非法转租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非法转租合同效力的认定:在如原租赁合同对转租问题未明确约定情况下,承租人擅自转租,如对出租人的利益未造成损害,依合同自由
合同纠纷
次播放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刑事送达主体有哪些
刑事送达主体有哪些
刑事送达主体有当事人,辩护人和检察院。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
刑事辩护
人浏览
小区地下停车位物权到底该归谁?如果有权出售或者出租,那事先它的产权就是清晰的,这时它的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也有些个别情况,业主在买房的时候公摊面积可能已包括了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论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
论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
近年来,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场)的产权归属颇具争议,不断衍生出各种形式的社会问题和矛盾。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就在有关停车位的买卖、租赁、使
房地产论文
人浏览
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
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
正文: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近年来,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场)的产权归属颇具争议,不断衍生出各种形式的社会问题和矛盾。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和小区业
房地产论文
人浏览
一般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有多大,一、一般商品房的公摊面积有多大体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
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
所谓停车位是指停车场中仅供一辆汽车停放之单元。目前停车位的类型繁多,主要可以细分为五种类型:(1)立体停车位,即住宅小区里独立建设的多层经营性停车位;(2)住宅
房地产论文
人浏览
业主入住前,要面对物业公司开具的包括装修押金、施工人员管理费、物业管理保证金等交费清单,若对其中项目表示疑议,物业便或软或硬地甩出杀手锏——“想拿钥匙先交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