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妈妈死于恶性肿瘤。社会保障卡尚未激活。国家重大疾病补贴的资金可以收回吗?

更新时间:2020-01-21 13:31:4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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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死于恶性肿瘤。社会保障卡尚未激活。国家重大疾病补贴的资金可以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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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待遇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退休后死亡养老金计算案例:
根据原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劳[1998]47号)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尚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一次性退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退还金额计算办法为: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退还金额为个人缴费部分的储存额(含利息)。
2020-01-21 1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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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只要有证据表明你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可要求公司赔偿。

2、、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0-01-21 13: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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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因此,一般情况下,要想退掉职工养老保险,则需等到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执行,具体的职工养老保险退保条件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2020-01-21 13: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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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里面的钱一般情况是不可以取出来的。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除了上面的4种情况,其余情况是无法退保的,当然社保里的钱也别想取出来,不过社保不可以退但还是可以转移的。
公积金的提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020-01-21 1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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