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于2008年再婚并登记结婚。2012年,我用他的股份批准了92平方米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我给了钱,但没有支付的证据。房子很快就要搬迁了,但我的账户还没有被转移。这所房子算婚姻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0-01-13 22:33:40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于2008年再婚并登记结婚。2012年,我用他的股份批准了92平方米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我给了钱,但没有支付的证据。房子很快就要搬迁了,但我的账户还没有被转移。这所房子算婚姻财产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062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2020-01-13 22:10:0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592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0-01-13 22:18:12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23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再次起诉财产分配。
1、离婚协议若合法有效,则已作出的财产分割有效,原则上不得起诉再次分配。针对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财产,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的财产,可以自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次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3、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020-01-13 22:33:40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7808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
(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2020-01-13 22:21:1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70年的房屋产权满期后房子属于归谁
70年的房屋产权满期后房子属于归谁
如果在产权到期后国家没有其他计划,业主需要支付一笔钱就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企业和个人可以有偿使用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你好,如果婚内财产协议有效,一般离婚按协议来处理财产问题。《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拆除烂房子土地使用权归谁
拆除烂房子土地使用权归谁
拆除烂房子后,土地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
房产纠纷
人浏览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带着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有继承权吗?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有继承权吗?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没有继承权,但是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
继承
人浏览
起诉离婚,没有证的房就暂时不分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公证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公证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公证成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如果有关于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不公证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公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宅基地可以公证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公证吗
农村宅基地本身是属于集体所有,是不可以公证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财产可以办理公证。根据《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与老伴是于1980年结婚的,因为是在农村,虽然办理了婚礼,但是一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我女儿2002年结婚,也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听说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算
我与老伴是于1980年结婚的,因为是在农村,虽然办理了婚礼,但是一直没有办理婚姻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的规定:“男女双方根据
结婚证
人浏览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俩在结婚前买了房子,首付是男方的,产权证上也是男方,请问,若干年后,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俩在结婚前买了房子,首付是男方的,产权证上也是男方,请问,若干年后,房子是不
夫妻俩在结婚前买了房子,首付是男方的,产权证上也是男方,请问,若干年后,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几年,如果没有你的名字,这房产是他的个人财产,你现在结婚了
夫妻共同财产
人浏览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宅基地本身不能赠与,因为宅基地本身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得赠与。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如果赠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协议离婚农村的房子可以给女方吗
协议离婚农村的房子可以给女方吗
协议离婚农村的房子可以给女方。只要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可以按协议约定执行将房子更名到女方名下,但只是房子的使用权,宅基
离婚
人浏览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拿着房产证,房子却不见了
我拿着房产证,房子却不见了
“我拿着房产证,房子却不见了。”日前,今年75岁,家在五华县安流镇的古金兰委托其弟古教授向本报反映:因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出错,致使她的店铺被当成女儿的店铺拍卖掉。
产权证
人浏览
1、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要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来进行,不能随意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追加债务责任人是诉讼阶段处理的问题,执行阶段,法院不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