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病假期满,员工仍不能工作,公司将根据旷工情况终止合同,不予赔偿。
更新时间:2020-01-11 15:21: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5598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地3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0-01-11 15:07:22
咨询我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的;
2、赔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8条;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已帮助6257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的;
2、赔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8条;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0-01-11 15:21:09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6673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连续旷工几天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目前没有统一规定,这个问题是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但是,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有效,也就是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适用此规定有两份个前提,一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适用时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提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的证据,方可得到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若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注意,适用此规定有两份个前提,一是用人单位符合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适用时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提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的证据,方可得到支持。
2020-01-11 15:18:3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休假期满未上班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问】:一职工因感冒交了一张病假条,休假期满后一直未上班已达二十天,请问单位是否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答复】:根据国家有关病假休假的规定,劳动者病假期满后应返
合同解除和终止
人浏览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提交用单位指定医疗机构(急诊近)执业医师具病假条按用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执业医师》第二十三条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合同期满仍住院治疗时,用人单位可否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合同期满仍住院治疗时,用人单位可否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医
解除劳动合同
人浏览
上海:将执行病假工资解除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新标准
继日前刷新最低工资标准之后,上海将相应调高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和解除或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最低标准。9月1日起,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将从目
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人浏览
公司能将签成劳务协议的员工无偿辞退吗?不能,因为该员工本质上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员工无过错,不在无偿辞退范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是不能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地3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根据,劳动者辞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但是,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需要提供你还需要进行修病假的医院证明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可以跟对方协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且在劳动者离职后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在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之后,到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若现在厂里的财务员说您的工伤保险买不了,您可以先与老板协商,要求按规定赔偿。如协商无果,可向当地社会保障局投诉或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据《中华人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建议与院方自行协商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未请假患急性肠胃炎不算旷工,因有法律保障。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患病,公司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如有误解或纠纷,可咨询律师或与公司沟通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这得问公积金管理中心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三级医院报销需携带医保卡、身份证等,按医保政策结算。从法律角度看,三级医院报销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确保费用符合医保目录。若出现报销比例远低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可以去和学校老师协商处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以劳动局意见为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