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小区车位为人防设备,买房合同中承诺,房地产商有售卖,出让,赠送。可买停车位无不动产登记证,买卖合同中,仍未标明市场价格中不包括地底I型人防建安成本,我想问一下售卖此人防车位,是不是合理合法

更新时间:2020-01-12 12:03:00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住宅小区小区车位为人防设备,买房合同中承诺,房地产商有售卖,出让,赠送。可买停车位无不动产登记证,买卖合同中,仍未标明市场价格中不包括地底I型人防建安成本,我想问一下售卖此人防车位,是不是合理合法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864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转让房产的手续如如下:

一、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二、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三、价格申报。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四、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五、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2020-01-12 11:37:2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80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1、赠与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合法有效,仅代表该赠与合同系依法成立。
2、如果赠与合同并未经过公证,或属于具有救灾、扶贫、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等的性质。那么,在赠与物权利未发生转移之前,按照合同法186条的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3、即便赠与合同系具有救灾、扶贫、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受赠人如果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亦或者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造成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或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可以依据合同法192条、193条撤销赠与。并按照194条的规定,要求返还赠与物。
4、即便赠与合同系具有救灾扶贫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但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与正常生活,赠与人亦可以按照合同法195条的规定,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86条、192条、193条、194条、195条
2020-01-12 11:41:49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163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依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车位、车库由产权登记部门根据建设规划予以确权。
明确纳入业主公摊面积的共有场所,如果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改造成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那该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产生的收益扣除开发商或物业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过程中付出的劳动和投入,剩余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2020-01-12 11:51:1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3384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间就车位问题发生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该结合法律相关规定和购房合同或停车租售合同来确定车位的归属。
1. 地面停车位归属
地面停车位包含两种类型的停车位,一种是建筑区划内的,另一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① 建筑区划内的地面停车位属于专有权的客体,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业主和开发商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业主是有偿或无偿使用车位。
②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物业管理中可以约定使用公共车位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当然也可以无偿使用,同时关于费用的支付可以约定自行收取还可委托物业进行收费。
2. 地下停车位
专门规划停车的地下停车位归属于开发商,该类停车位可以取得产权。开发商有权对该类停车位进行销售和出租。
3. 首层架空停车位
首层架空停车位是指建筑物地面上啊会给你的第一层以墙、柱等架空而依附于楼房而形成的停车位,该类车位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于业主共有。
4. 独立车库
这里的车库不等同于车位,属于独立的建筑物,归开发商所有。
2020-01-12 12:03:0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集体用地可以转让或出售吗
集体用地可以转让或出售吗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可以转让或出售,但是集体用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或出售,土地使用权也仅能转让出售给本集体成员,且这块土地也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新建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一、当事人需提交的材料(一)卖方(房地产商)1、房地产权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2、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出售合同;3、企业法人营业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区地下车位有产权吗
小区地下车位有产权吗
小区的地下车位是否具有产权具体要看购房时开发商是否将车位的面积列入公共面积来出售,若列为,则所有业主具有产权,否则则归物业所有。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
物业管理
人浏览
确认房屋产权的最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房屋产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赠送“人防”车位,购房者能否撤销合同?
赠送“人防”车位,购房者能否撤销合同?
购买房屋之后,才发现当初房地产公司赠送车位是有问题的,赠送的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不能够办理产权。那么购房者能否撤销合同?他可以怎么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
产权争议
人浏览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流转)问题,依据我国现行法规是被禁止的,即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出租、出卖、抵押、入股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这一规定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
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月(已包含
物业管理合同
人浏览
1、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是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纳入小区规划,同时报建、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停车位与住宅小区的主体建筑具有密不可分的主从关系,相对主题建筑来说,具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那么什么样的车位属于有产权的车位?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地上的建筑面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开发商对外出售小区车库合法吗
开发商对外出售小区车库合法吗
开发商对外出售小区车库合法吗不久前,我们小区的车库被房产公司以每个6万元至1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购买者有的是本小区的业主,有的是小区外的住户。那么,房产公司向小
车库车位
人浏览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间就车位问题发生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该结合法律相关规定和购房合同或停车租售合同来确定车位的归属。1.地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产权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小产权商铺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小产权商铺使用权的转让合同,如果其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您好,一般不属于违法,看购房合同有没有关于车位的合同,可能构成违约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买卖,但是需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房屋的公摊面积包括哪些,1、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加名字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加名字吗
如果商品房已经办理了备案登记,或者已经申请了银行抵押贷款,就无法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了,但可以在房产证办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房地产转让方式都有哪些
房地产转让方式都有哪些
房地产转让主要包括下列方式:买卖;交换;赠与;以房地产抵债;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
房产纠纷
人浏览
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业主、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白银区悦民小区(二期)廉租房、安置房及配套公建项目设计招标
白银区悦民小区(二期)廉租房、安置房及配套公建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10616_1022249588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标讯类别:国内招标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投资金额:0万元所属地区:甘肃工程登记编
工程招标投标动态
人浏览
些开发商打着“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不少购买车位的业主分不清哪些属于人防工程,哪些又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位有很多种,地上、地下、人防工程,性质不同、权属不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