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工作!员工想辞职,领导不会批准!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局会理解吗

更新时间:2020-01-11 13:31:54人浏览
问题描述:
在工厂工作!员工想辞职,领导不会批准!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局会理解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94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提交辞职信是员工向单位表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而非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单位有权不同意小张的辞职申请。如果小张是提前30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即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他也可以在30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他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特别提醒:员工要特别注意保留曾经提前30天向单位提交辞职信的事实,比如用EMS寄辞职信。
如果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话,你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0-01-11 13:12:0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358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书写书面辞职报告,并在离开单位或公司三十天之前将书面辞职报告递交上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通过司法手段来解决。及时将目前存在的劳动纠纷事实转交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起拆至当地人民法院来通过法律手机解决。
在接着你的诉状后,相关司法部门会出面帮你解决这类事件。 3 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协商解决。由于解除劳动合同会伴随一系列的人员、关系变动,故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借助具有一定权威性、中立性的仲裁机构来协商解决。
2020-01-11 13:19:0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55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员工辞职是无经济补偿的,如果员工续签了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该约定工资,而且工资不得低于之前的劳动合同,否则员工可以拒绝签订的。但是目前已经签订了。所以没有办法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0-01-11 13:31:54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592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1、首先,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就您的情况看,单位除了培养费以外不能举证存在其它损失,因此劳动仲裁委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裁决支付赔偿金的依据不充分。理由是:劳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提前解除应当支付违约金。虽然有“应赔偿单位因培养造成的损失,金额为:1)合同期月平均公司的三倍,2)本协议任期未满期间每月500元”这句话,但同时有“因培养造成的损失”的字眼,我对本条的理解是属于培训费赔偿的约定,后面“1)合同期月平均公司的三倍,2)本协议任期未满期间每月500元”是对培训费赔偿方式的约定,应理解为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3、按照原劳动部的规定,要求培训费赔偿必须是用人单位实际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且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下才受支持。但如您所说的,既然不存在技术培训,当然无需向单位支付所谓的培养赔偿费。建议您到法院起诉。
2020-01-11 13:25:0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员工辞职需公司批准?公司有权随时调岗降薪?这些统统是误区!!
员工辞职需公司批准?公司有权随时调岗降薪?这些统统是误区!!
我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经历过职场,在职场劳动用工中,你是否遭遇过不公平的待遇?一些单位用工常见的误区你都知道吗?快来看看下文,这些误区你应该要知道↓&
合同新知
人浏览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怀孕急辞工要扣工资吗
怀孕急辞工要扣工资吗
怀孕正常辞职和急辞,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如果单位存在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怀孕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立即走人
劳动法
次播放
中国人的婚姻最缺的七样法宝!!!
中国人的婚姻最缺的七样法宝!!!
中国人的婚姻最缺的七样法宝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在中国,幸福的家庭的共性就是,拥有以下的东西。1、童心∶其实只有童心未
婚姻动态
人浏览
2011年司考,你必须抓住的机遇!!2012年,政策有变!!
2011年司考,你必须抓住的机遇!!2012年,政策有变!!
众所周知,自2007年5月司法部出台政策,允许自2007年5月起至2011年12月31日,部分地区报考学历条件可以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文凭。与此同时,自2007年
司考经验
人浏览
辞职后,劳动合同解除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实习期辞职提前几天
实习期辞职提前几天
实习期辞职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实习生在实习期辞职可以拿到相应的工资。实习期工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
劳动法
次播放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书写书面辞职报告,并在离开单位或公司三十天之前将书面辞职报告递交上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的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实践中,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和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县城或县属镇的税率为1%。
税法
人浏览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税法
人浏览
按照学校规定办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对于自用的店面房,通常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计算房产税;对于出租的店面房,通常按照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法定税率是12%。
税法
人浏览
解决劳动纠纷时,您可以考虑多种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选择何种方式应基于纠纷的性质、紧急程度以及成本等因素。调解可能是一个快速灵活的选择,仲裁则具有专业性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税率为10%,以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计税的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
税法
人浏览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有形动产租赁税率17%,不动产租赁税率11%。房屋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11%,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减
税法
人浏览
离职申请提交后可以撤回。但是在递交辞职申请后,劳动者不享有单方撤销辞职报告或辞职申请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反悔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撤销申请就可以,若不同意就只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您好,水木法律为您服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三胎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得看当地是如何规定的,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一般来说,以下这几种情况生育三胎不会罚款,但也不会有补贴:1.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你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计算。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