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结石手术后,背痛、肩痛、结合水~再做两次手术!这是医疗事故吗?

更新时间:2020-01-05 17:24:02人浏览
问题描述:
胆结石手术后,背痛、肩痛、结合水~再做两次手术!这是医疗事故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376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由于手术存在一定风险,这种情况需要经过鉴定,否则很难据此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具体需结合产检资料和病历资料。
但因院方诊疗行为导致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责任,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建议起诉维权。
2020-01-05 16:56:03
医疗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539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你好,需要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向当地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2020-01-05 16:57:2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098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从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看,我国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主要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也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和严格责任等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是指以是否存在过错作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唯一构成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民法中的体现。如前所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四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过错。多数医疗纠纷案件的归责原则属于这一类。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只须证明自己的损害后果与侵权人有关系,不需要证明侵权人有无过错,而侵权人必须证明其行为没有过错,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律上即推定其有过错。
  2002年4月1正式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
  这是我国把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以司法解释的形式适用到医疗领域的侵权行为,只要患者提出侵权事实和理由,医疗机构就必须负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否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这种负担举证责任的方式在民事法学上称作“举证责任倒置”。
2020-01-05 17:24:0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包钢医院:胆结石手术为何做两次?
包钢医院:胆结石手术为何做两次?
6月26日,内蒙古商报记者接到包头市市民王德柱的热线称:其母亲高秀坤5月4日因患胆结石病入住包钢医院16病房19床治疗,然而在治疗期间,一个简单的胆结石手术,包
医疗纠纷
人浏览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造成的损害程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院误诊该承担责任吗
医院误诊该承担责任吗
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需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
医疗事故
人浏览
手术做完了,瘤子还在?
手术做完了,瘤子还在?
手术做完了,瘤子居然还在?2008年3月,张家口市的患者卢女士在当地一家医院就诊,遭遇了如此一个让她有些难以接受的事实。一年间,患者卢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先
医疗纠纷
人浏览
医疗事故:子宫肌瘤切除手术
医疗事故:子宫肌瘤切除手术
医疗事故:子宫肌瘤切除手术原告患子宫肌瘤于2002年4月20日住入上海市金海区妇幼保健院处治疗。2002年5月4日,原告接受手术治疗。原告术后发生右侧输尿管阴道
医疗事故知识
人浏览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医疗事故
人浏览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由于手术存在一定风险,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医疗事故是民事侵权纠纷,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被动物咬了是谁负责
被动物咬了是谁负责
被动物咬了一般应当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其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损害赔偿
人浏览
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
民事诉讼脑震荡赔偿范围有哪一些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你好,可以先申请鉴定,再按鉴定的结果具体判断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是否可以退款看合同约定,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法典》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民法典》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通常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若鉴定为医疗事故,则由医疗机构承担;反之,由申请方支付。选择处理方式时,应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并结合实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法典》规定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赔
《民法典》规定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怎么赔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损害赔偿
人浏览
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存在时效限制。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事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损之日起1年内提出鉴定申请。如涉及尸检,则需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故理赔费用怎么处理
事故理赔费用怎么处理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医疗事故处理需依法进行。协商是双方直接沟通;调解则通过第三方介入;诉讼是向法院起诉。赔偿标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考虑事故等级、责任程度等因素确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污蔑罪怎么赔偿
污蔑罪怎么赔偿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没有污蔑罪,只有诽谤罪。赔偿的数额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相关。因诽谤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人浏览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麻烦再具体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美容是指使用药物以及手术、物理和其他损伤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