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承担社会保险已有42个月了。 因家庭异变而停止未缴纳,现在享有国家低保。 我现在可以继续保社会保险吗?

更新时间:2020-01-06 20:44:2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承担社会保险已有42个月了。 因家庭异变而停止未缴纳,现在享有国家低保。 我现在可以继续保社会保险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6877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20-01-06 20:19:18
保险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918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属于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尽快补充办理,否则可以去社保部门举报。
如果没有办理社保,当事人还可以离职并要求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0-01-06 20:22:37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626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必须符合国家对低保政策的条件。城市低保对象是指持有本地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主要是指: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领取离退休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6、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7、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
2020-01-06 20:42:0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916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着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劳动者辞职以后,单位就会去社保局进行办理单位的停交手续。
所以你辞职以后可以直接去社保局进行个人社保缴纳。
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的,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2020-01-06 20:44:2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确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签订劳动
劳动纠纷
人浏览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吗?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补缴社保。《劳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失业人员社保减免政策
失业人员社保减免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
劳动纠纷
次播放
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生育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事档案不在公司,公司可不为劳动者交社会保险吗?
人事档案不在公司,公司可不为劳动者交社会保险吗?
人事档案不在公司,公司可不为劳动者交社会保险吗?单位以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不在单位为由拒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同时你公司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
档案管理
人浏览
劳动关系未解除,用人单位至少应当支付基本工资和缴纳社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者能享受什么社会保险?
劳动者能享受什么社会保险?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
社会劳动保险
人浏览
医疗保障对于每一个人来讲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保障,因为谁都难以保证自己在健康方面不会发生风险,拥有医疗保障会使自己在万一发生疾病产生医疗费以后,可以从医疗保险中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不交社保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补缴和赔偿。如果辞职手续都办理完成了,是不能扣工资的。n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辞职了社保自己怎么交
辞职了社保自己怎么交
辞职了社保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缴纳:1、挂靠,如果有亲戚朋友自己开有公司,可将名额挂在公司旗下,由公司缴纳社保;2、个人参缴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关于农村户口购买养老保险的,通常区分两种情况:1.如果个人有就业单位,通过个人所在的单位办理社保即可,由单位和个人根据比例共同承担费用。2.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工伤赔偿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赔偿是按社保基数赔偿吗
工伤赔偿是按社保基数赔偿吗
工伤赔偿不是按社保基数赔偿,而是根据其工资水平来确定赔偿。《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劳动纠纷
人浏览
企业不交社会保险的行政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保险实行什么补偿原则
工伤保险实行什么补偿原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
工伤赔偿
人浏览
失业险个人缴纳比例
失业险个人缴纳比例
根据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确定,以深圳市为例: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1%,个人缴费费率
劳动纠纷
次播放
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必须符合国家对低保政策的条件。城市低保对象是指持有本地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主要是指:1、无生活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社保交了几个月不交了能退吗
社保交了几个月不交了能退吗
社保交了几个月可以不交,一般不能退。但是,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退保:1、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口已在我国公安机关注销的
劳动纠纷
次播放
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