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遭受外国车辆造成的小腿伤害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9-12-30 10:27:24人浏览
问题描述:
工人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遭受外国车辆造成的小腿伤害是我们公司的责任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7505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2019-12-30 10:05:4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737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
  A. 如属伤势轻微者,可由该部门/单位主管代为处理,并送伤者前往医院就医,有关医药费单据/证明由经办人交于管理部办理报销事宜;同时需填报一份“工伤事故报告表”。
  B. 如属伤势严重者,由该部门/单位主管应立即通知管理部,由管理部负责安排送伤者到医院或提供必要之协助;并由管理部到会计部暂支适量现金,用以支付员工的一切医药及治疗费用;在办理好伤者入院治疗事宜后,该部门/单位主管应到管理部填报“工伤事故报告表”,管理部填写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然后上级审核批准。
  
2. 所有公伤事故均须用“工伤事故报告表”记录,并报总经理批核方可报销医药费及批假给工伤者。
  
3. 因工伤事故需休养治疗的,经总经理批核后,公司负担其误工费。
  
4. 所有用以支付工伤员工的一切医药及疗伤费用,会由管理部统筹办理报销事宜,及到保险公司办索赔手续,一般工伤须于五天内报告保险公司,重伤或死亡则须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保险公司。
5. 如出现工伤死亡事故,应及时联络保险公司/劳动部门商讨善后措施,及尽快与死者亲属联系,处理过程要耐心,积极,并在劳动部门之协商/仲裁下,追保险公司赔付,公司亦从道义上协助善后工作。
  
6. 管理部于保险公司取回应收赔款后,到会计部办理有关核销手续,清还工人医疗费的暂支费;如保险公司之赔偿与医疗费出现差额时,须出示有关文件,并开出零用现金单,经总经理签批后,连同所得之赔偿,到会计部清还该暂支单。
  
7. 凡是工人工伤医疗费的暂支单,暂支人须在该暂支单上“暂支原因”中注明所需时间为一个月,如一个月内无法完成所有保险索赔事宜,暂支人则要在一个月后向会计部再报出大约所需时间;如三个月(所需时间视每例事故之不同程度而定),经总经理加签后,暂支单归还会计部。
  
8. 管理部对每次之工伤事故均需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决定,填写报名后交总经理批核存档;如工伤事故之发生是因为机器设备之维护或修理不当、或工场/部门未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或因工人自身操作不认真,疏忽所致的,会根据情节/原因做出不同的追究和处理(如通报批评,检讨,罚款,解雇)
2019-12-30 10:12:04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278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但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天的休息.你们单位如此安排,一周累计工作时间45个小时,已经超过了40个小时的规定.但劳动法也有规定,一个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新劳动法规定最小工作年龄是16周岁 其实2008年版的新劳动法内容并没有涉及到工作的合法年龄的详细规定,就算是1994年实施的劳动法,也只有对女职工及未成年人的用工有具体的,偶不知道你要问的是不是未成年人招聘的问题?如是,那我知道,有关未成年人(即童工吧)指的是年龄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这是在1994年版的劳动法中有严格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不可以招收年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具体请看回1994版的劳动法的第15条和第58条,此外在2004年还颁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机构的职责,强化监察执法手段,为查处包括非法使用童工、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在内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最低就业年龄标准,禁止任何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新劳动法规定最小工作年龄是16周岁
2019-12-30 10:27:2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还是先行做个工伤认定,确认是工伤了公司自然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内船舶发生海损事故造成的营运损失应否列入海损赔偿范围?
国内船舶发生海损事故造成的营运损失应否列入海损赔偿范围?
最高损失应列入海损赔偿范围的复函,指出:你院粤法经行(1990)第14号《关于船舶营运损失和船员工资损失应否列入海损赔偿范围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人浏览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何理解“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何理解“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上下班前后交接班的时间,虽然没有进入工作过程,但是职工是为工作做一些预备性或收尾性事情,如备料,替换衣物。如果在这个合理的时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则应该视为在工作时
工伤责任认定
人浏览
1.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辆都会投保交强险、有些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那么在发生事故时要记得和保险公司报警,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开车撞伤人结案有时间限制吗
开车撞伤人结案有时间限制吗
开车撞伤人产生民事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交通事故
人浏览
上下班路上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工伤赔偿的项目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公司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若是造成受害者残疾的
损害赔偿
人浏览
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A.如属伤势轻微者,可由该部门/单位主管代为处理,并送伤者前往医院就医,有关医药费单据/证明由经办人交于管理部办理报销事宜;同时需填报一份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非法行医对他人造成伤害如何处罚
非法行医对他人造成伤害如何处罚
非法行医对他人造成伤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
刑事辩护
人浏览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一、犯罪主体不同。前罪是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人员,后罪除了上述人员之外,还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二、客观
刑事辩护
人浏览
1、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情形,没有工伤赔偿金;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的亲属就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赔偿数额无法协商一致的,一方可以向
损害赔偿
人浏览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或自身遭受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或自身遭受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
财产所有权
人浏览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人受伤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吗
工人受伤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吗
工人受伤建设单位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区分情况来看,就比如:1、工人和建设单位是雇佣关系,则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雇
劳动纠纷
次播放
标准工作时间,也叫标准工时工作制。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我国现行工时制度的一种形式,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工作制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