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我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吗?要不申请法院进行证据收集吗?

更新时间:2018-08-24 07:53:5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和我丈夫去年结的婚,就在上个月,我在他单位的房间里发现了其它女孩子的大量衣服,当时就大吵了一架。过后没多久,我丈夫就向法院提出了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有分歧,他家只答应赔我5万元,可是光我们结婚时接的酒席钱就有20-30万,我想问一下,我们结婚时接的酒席钱我能否可以分得一半,即:15万元左右?再就是,我们结婚时的礼金簿一直由他爸爸拿着,现在更加不可能拿出来给我看,如果他爸爸一直不把礼金簿拿出来,我要求分15万元可行吗?或者,我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吗?要不申请法院进行证据收集吗?谢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9830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一)下列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双方的财产仍各自掌握,各自用婚前积蓄购置的物品,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

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5、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6、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生活补助费、回乡生产补助费、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


7、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8、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9、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0、下列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6、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9、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0、婚后购置的虽为个人专用,但价值较大的首饰、图书资料、汽车、摩托车或一方为进行个体经营而购置的其他生产资料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11、双方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但各自以婚后收入购置的物品或合资购置的物品属夫妻共同财产。


12、不能证明争执的物品是否以个人婚前积蓄购置的,应推定物品为夫妻共同财产。


13、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4、夫妻一方或双方以他人名义购置的物品或存款的,如能证明该财产确属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购置或储蓄,而又无赠与他人的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5、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已取得财产权利,但尚未实际取得财产的,离婚时也应按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理。


16、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7、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18、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3、一方当事人为达到离婚目的,长期在外不归已满一年的,离婚时应视其有居住条件。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5、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应予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五)离婚纠纷中对于公房的处理


1、当事人承租房管部门出租的公房,如果租赁关系是一方婚前与房管部门建立的,双方结婚时间不满5年,离婚时承租一方有优先使用权;双方结婚时间已满5年,双方有平等的使用权。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房管部门出租的公房的,不论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是夫还是妻,均应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租,双方有平等的使用权。


3、当事人承租单位所有的公房,离婚时房管产权人单位职工一方,有优先使用权;离婚时双方为同一单位职工的,有平等使用权。


4、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5、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6、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7、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8、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9、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双方有平等的承租权。


10、当事人借用一方父母单位分配给其父母使用的公房的,离婚时有使用权人的子女一方有优先使用权。


(六)夫妻双方均可承租公房的处理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5、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2018-08-24 07:42:0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6798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的,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018-08-24 07:45:13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88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2018-08-24 07:53:5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有些证据无法收集,可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有些证据无法收集,可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在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有一些证据,光靠自己是很难取得的。这时候若符合法院调查取证的条件,当事...
民事诉讼证据
人浏览
你好,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起诉法院吗?
可以起诉法院吗?
可以起诉法院,如果当事人对于法院作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比如强制执行措施或者行政处罚等,此时可以将法院作为被告
行政诉讼
人浏览
申请保全证据
申请保全证据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
商标权
人浏览
法院对“真功夫”账目进行证据保全
法院对“真功夫”账目进行证据保全
昨日上午,潘敏峰向记者透露,公司总部此次之所以拒绝潘国良进驻,是因为之前的一场查账纠纷。潘敏峰称,由于公司部分董事对总部财务不信任,2009年6月8日、12日,
民事诉讼证据
人浏览
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由谁占有?被抵押或质押,原物权没有变更,当属原物权所有人。只是在抵押中限制了其处置、交易、变更的权利。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证据可以起诉吗?
没有证据可以起诉吗?
没有证据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起诉,因为我国起诉需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还需要在起诉状上写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
诉讼
人浏览
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债权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最高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呢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确定财产归属的关键是区分财产取得时间。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则认定为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如无特殊规定或约定按照夫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的,一方生活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低保户死亡还有什么补助吗
低保户死亡还有什么补助吗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劳动法
人浏览
申请法院调查好。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单位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劳动法
人浏览
不对,法院应当依职权调取证据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人清包工需要资质吗
个人清包工需要资质吗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劳动法
人浏览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劳动法
人浏览
女的社保到退休年龄没有交10年该怎么办
女的社保到退休年龄没有交10年该怎么办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劳动法
人浏览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还会不会减免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还会不会减免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劳动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