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在下班的路上被别人打伤了,现在想申请赔偿

更新时间:2018-06-23 08:50:44人浏览
问题描述:
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在下班的路上被别人打伤了,现在想申请赔偿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9025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级别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作为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等级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分别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基本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8-06-23 08:31:5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302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2009年7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工伤认定范围进行了调整,删去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但这只是征求意见稿,不是生效法律。按照现行有效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仍属于工伤;
2、公司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如果有购买工伤保险,由社保中心支付工伤待遇。如没有购买,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
2018-06-23 08:35:53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02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一)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三)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四)提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  
2、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  
3、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6、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2018-06-23 08:50:4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建议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2、停工留薪工资:一般以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由
劳动纠纷
次播放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断指赔偿标准
工伤断指赔偿标准
在工作中受伤导致断指的,在认定为工伤后,建议去做一个伤残鉴定,在得到伤残等级后,再进行索赔,一般赔偿标准有:医疗费、康复
损害赔偿
次播放
你好,首先需要看看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比例。以及花费。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打架赔偿标准是怎样
打架赔偿标准是怎样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2、致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器具费和残
损害赔偿
次播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工作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评残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评残十级赔偿标准
最新工伤评残十级赔偿标准是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劳动者六个月的工资作为伤残补助金,并且是要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的。当劳动合同终
劳动纠纷
次播放
你好,上、下班途中受到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工伤赔偿。同时,也可委托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承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工伤。主要的赔偿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赔偿
人浏览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工伤赔偿标准
公司工伤赔偿标准
如果公司没有缴纳,那工伤赔偿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如果公司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依据相关方了规定承担工伤赔偿。其具体的赔
工伤赔偿
人浏览
厂里出了医药费,工伤赔偿后,如果是赔偿的医疗费用的,因为用人单位已经承担,应还给用人单位的,如果构成伤残的,伤残赔偿由劳动者获得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
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因为一些意外导致人身伤害的出现,而如果在劳动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也就是非工伤赔偿到底是怎样的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
工伤赔偿标准
人浏览
上下班途中遭遇“横祸”,能否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
上下班途中遭遇“横祸”,能否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
在上下班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注意个人的安全问题,稍不注意就会被飞来的“横祸”给伤到,所以在上下班的过程中,要注意个人的人身安全问题,因为很容易被飞来的横
工伤认定范围
人浏览
临时工的工伤赔偿: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下班途中遇车祸,能否获得工伤、侵权双重赔偿?
下班途中遇车祸,能否获得工伤、侵权双重赔偿?
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对方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可认定为工伤。但是上下班途中是如何认定的,却也经常存在疑惑,所幸这些疑惑也已经有了明...
工伤赔偿知识
人浏览
试用期内受工伤可以获得赔偿吗?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试用期受到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赔偿,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