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已婚的女儿,她的户口已经从她母亲的家里搬出去了。一家三口已经建立了一个单一的户口。现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得到确认。我的土地在母亲的家里。母亲一方没有立足之地。我的名字不在土地所有权证书上。我需要加

更新时间:2019-12-15 11:14:4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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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已婚的女儿,她的户口已经从她母亲的家里搬出去了。一家三口已经建立了一个单一的户口。现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得到确认。我的土地在母亲的家里。母亲一方没有立足之地。我的名字不在土地所有权证书上。我需要加上我的名字吗?我是一个已婚的女儿,她的户口已经从她母亲的家里搬出去了。一家三口已经建立了一个单一的户口。现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得到确认。我的土地在母亲的家里。母亲一方没有立足之地。我的名字不在土地所有权证书上。我需要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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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目前不是终身制的,土地确权后一般不会变地,起始时间以颁发承包土地确权证书时间为准,到期时限,暂统一填写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其“长久”到底是多久,是《承包法》规定的30年,还是更长时间?多年来,农民一直希望予以明确,但此次《意见》仍未明确,这就给“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因为期限的长短必定会引发农户对“到户到地”的不同期待。承包期限越长,农民对承包地的面积、质量、区位的要求越多、矛盾越多、难度越大;期限越短则矛盾少、难度小。笔者认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在没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仍应以《承包法》为依归,即以《承包法》实施的2003年1月1日为起点,30年不变。
30年到期以后,“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已进入后期阶段,人们自有解决土地制度的智慧。
2019-12-15 10: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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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村户口的非农或农民,不能申请建房或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和非农建设。 农村房屋和城市商品房的唯一区别是:农村房屋是要经过村、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审批建房的,其次申请建房的主体是要在本村户口并没有达到房屋使用面积的农户,一般由家庭户主作为申请建房人。
2019-12-15 10: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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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019-12-15 1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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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和户口的关系:
  农村土地确权跟户口当然是有关系了,本集体村民的身份是户口体现出来的。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可以迁出,这个是个人自由,但可能就无法继续享受农村土地的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019-12-15 11: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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