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父母离婚,财产被分割,父亲想要房子,母亲想要土地,但是经过父母协商,父亲把房子给了儿子,儿子不得抵押或买卖。现在儿子想把房产证拿到银行抵押。父亲有权收回房产所有权吗?
5.55%和个人所得税1%,缴纳契税可以减半征收。所以买卖过户很划算。 赠与方式,如果住房不是父母名下唯一住房,没有持有满2年,子女名下也有其他住房,这种情况下赠与过户相对划算,可以省去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继承方式,办理继承需要父母死亡后,才可以办理,税费只有继承公证费2%,其他有手续费几百元,单纯说省钱情况,继承过户是最省钱的。 但是继承和赠与得到住房,以后子女想卖掉,需要承担全额房价减去办理继承或者赠与时候的花费,这个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然后按规定缴纳相关的契税,办理公证、所有权转移登记,最后交付房屋。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1、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有监护人代为办理)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等书面材料。由房地产管理机构颁发房屋产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
(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
查验产权记录。
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