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做建筑钢筋石料场的职工。在没讲入施工工地以前签有合同书,每一月劳动量百分之七十五支付,竣工付尾款。到今日才行,还有一个礼拜就竣工了,她们只A。我想问一下人们能够向劳动局投诉,索取薪水吗?

更新时间:2019-12-09 14:54:2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都是做建筑钢筋石料场的职工。在没讲入施工工地以前签有合同书,每一月劳动量百分之七十五支付,竣工付尾款。到今日才行,还有一个礼拜就竣工了,她们只A。我想问一下人们能够向劳动局投诉,索取薪水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635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1、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完毕的。
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2019-12-09 14:33:21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254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2019-12-09 14:35:2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50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劳动关系中,适用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负担原则,即劳动者依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但产品或工作成果有瑕疵时,劳动者不负瑕疵担保义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仍须给付全额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中规定劳动者负瑕疵担保责任,则应认定该规定无效。如某商场与营业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营业员工作期间商品丢失的,由营业员承担赔偿责任”的,该条款即应为无效规定,如果营业员本人并无故意或过失,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019-12-09 14:54:2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571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工伤赔偿包括: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 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七)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019-12-09 14:52:5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工厂没有订单员工放假有工资吗
工厂没有订单员工放假有工资吗
工厂停工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双方重新约定支付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的,符合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工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追讨工程款,在起诉时,以发包人为被告,以承包人为第三人,需要注意的是,发包人只在拖欠工程款范围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提前走要赔钱吗
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提前走要赔钱吗
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如果因为提前走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如果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不需要赔偿。一般员工离职,需要提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是,无效的。尽管合同无效,但是工程已经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仍然可以请求发包人参照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建设工程的施工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专业技术工作,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控制其准入。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情形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情形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无效的情形有,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分包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或支解转
建筑工程
人浏览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在本企业内部职工承包的情况下,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本企业承担,在外部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常给一建筑工程队供应建材,没有书面合同行吗?
我常给一建筑工程队供应建材,没有书面合同行吗?
合同有两种主要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订立口头合同的好处是:简易方便,缔约成本低。实践中,口头合同是大量的、必不
建设工程合同知识
人浏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民之间建筑合同有效吗
公民之间建筑合同有效吗
公民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因为一方不具有相应的资质。为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禁止
合同纠纷
次播放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需要书面吗
承揽合同需要书面吗
合同法并未要求承揽合同必须书面形式订立,而且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为了确定双方权利
合同纠纷
次播放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无效的话,工程款如何进行结算?
施工合同无效的话,工程款如何进行结算?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对于施工合同而言,发包人因无效合同取
合同履约管理
人浏览
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如何结算工程款?
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如何结算工程款?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规定了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处理原则,即: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
竣工验收
人浏览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包人不进行竣工验收、对施工人提供的工程款结算文件不审价,以此来拖欠工程款如何处理?
发包人不进行竣工验收、对施工人提供的工程款结算文件不审价,以此来拖欠工程款如何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竣工验收
人浏览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