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纠纷案件庭前调处在何时?哪些地方调处?

更新时间:2019-12-03 20:48:48人浏览
问题描述:
离异纠纷案件庭前调处在何时?哪些地方调处?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232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夫妻“分居两年”调解无效是否一定应准予离婚呢?此种情况下作为应准予离婚的参考条件之一的“分居”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分居是因感情不和。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有因夫妻俩的工作单位分属两地致使夫妻分居(例如农村普遍存在的年轻夫妇分处异地打工);有的是子女在外念书,夫妻有一人专程前往异地照顾;有的是一方在监狱服刑造成的夫妻分居;上述情形均不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原因要素,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条件。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不需以分处异地为标准,即使是在同一所房子中,因感情不和夫妻俩分别在不同的房间居住,相互之间经济分开,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或是对方承认,也可认定夫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  
二、分居应达两年或两年以上。婚姻法对此只作简单概述,笔者认为分居期间应适用中断。如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一方独自另处生活,已达两年十一个月,这期间除共同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教育外,夫妻间没有履行任何夫妻义务,但在最后一个月中经亲友从中调和,独自生活的一方又重新回家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不管他们重新在一起生活时间长短,他们分居的期间应中断。即使第二天又因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夫妻间的分居时间应重新计算。  
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分居两年”只是一个参考条件,不是绝对条件。实践中,有将“分居两年”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误论。有的夫妻是因对方有某种恶习影响了感情,造成分居达两年或两年以上,起诉离婚是因对对方改掉恶习缺乏信心。如被告能够表示改掉恶习,并有足够的可能。这种情形应认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2019-12-03 20:22:46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7856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2019-12-03 20:25:52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9716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婚姻法有关离婚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19-12-03 20:46:23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857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1.对于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判归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是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该屋能否作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还是婚后建造。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建造,一般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对于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是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负有返还对方资助款项的义务。但如果建房时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的,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
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该房产确实已归夫妻双方婚后居住使用,因此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此种情况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在子女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
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
4.对于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归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认有子女夫妻的房产份额存在,否则,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得房产。同样,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
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该房产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2019-12-03 20:48:4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不服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到哪起诉
不服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到哪起诉
不服人民政府对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在宅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外债不影响判决离婚。只要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就会判决离婚,债务可以双方共同分担。一、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纠纷能否特别代理
离婚纠纷能否特别代理
离婚案件不能特别授权代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自己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因特殊
离婚
次播放
庭外和解:在判决前双方随时可以和解,和解后一般都要撤诉。庭外和解没有什么其他的条件,关键是双方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自行达成和解法案。法庭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适用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
合同纠纷
次播放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诉讼被告不去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决
离婚诉讼被告不去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决
离婚诉讼被告不去法院,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原本专指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
诉讼
人浏览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径行判决。2、一般说来,争议的只是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与本案无关。3、诉讼费一般按分割财产的价值计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夫妻感情破裂,即可判决离婚。共同财产均分。共同债务均摊。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院诉讼离婚多长时间才能判决
法院诉讼离婚多长时间才能判决
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
诉讼
人浏览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节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自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
劳动纠纷
人浏览
一、起诉离婚费用、诉讼离婚费用、离婚律师收费标准:1.合肥目前打离婚官司律师费用一般在5000到8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2.如果涉及财产,财产总额不超过2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哪些专利纠纷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受理?
哪些专利纠纷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受理?
哪些专利纠纷案件,可以由人民法院受理?下列性质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受理1、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4
专利诉讼
人浏览
男方对法院离婚判决不公如何上诉
男方对法院离婚判决不公如何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离婚
人浏览
夫妻“分居两年”调解无效是否一定应准予离婚呢?此种情况下作为应准予离婚的参考条件之一的“分居”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分居是因感情不和。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蚌埠中院群体性纠纷案件注重斡旋调处
蚌埠中院群体性纠纷案件注重斡旋调处
中国法院网讯针对中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诉讼金额巨大,对抗性和冲突性强,易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体性纷争的情况,安徽省蚌埠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善于调处此类案件,
民事调解动态
人浏览
协议离婚程序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