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信用社的贷款,现在叫我偿还,两万贷款的利息是四万多人。 这个利息可以不支付吗

更新时间:2019-11-17 18:08:02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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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信用社的贷款,现在叫我偿还,两万贷款的利息是四万多人。 这个利息可以不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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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
6、作为抵押的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
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第二,经农信社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该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第三,借款人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办妥上述手续后,农信社发放贷款;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第六,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2019-11-17 17: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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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不还款,是会产生罚息的。罚息是按照复息计算,也就是说逾期时间越长,借款人需要支付的罚息会越高,对于还款能力本就比较弱的人来说,再产生罚息会增加其还款压力。
2、经多次催促还款后, 工作人员够可以将借款人起诉至法庭,让法院判决将借款人的资产进行拍卖后用于偿还资金。无论是抵押贷款还是信用贷款,这一点都可以执行。
3、个人信用会受到影响。时间越长、金额越高,影响就会越大。如此一来,借款人日后再贷款就有很大的难度了。贷款机构很可能因为借款人信用不好儿不给予房贷。
2019-11-17 17: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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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条上并未约定该笔借款存在利息的话,是无法要求支付利息的。如果有要求的话,可以到法院以对方履行协议不完整起诉,要求对方还本付息(利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才会得到保护:受到司法保护的区间,即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受司法保护的区间,即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不受司法保护;自然债务区间,即年利率24%到36%之间,这个区间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当事人自愿履行该区间的债务,法院不反对,但如果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该区间内的债务,法院不会保护。
)。  具体起诉程序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如下: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具体对于利息是否能得到支持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如下: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2019-11-17 18: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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