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下车库售楼中心有权利可以卖吗?业主包月多少钱,停一小时好多钱,是不是我们这个物业在乱收费呀?

更新时间:2019-10-28 12:07:14人浏览
问题描述:
的地下车库售楼中心有权利可以卖吗?就是6月1日我们业主进行装修,车子开到地下车库不到1个小时收取我们10元停车费…物业应该有一个标准撒,物业也拿不出来,列入,我们停车,业主包月多少钱,停一天好多钱,停一小时好多钱,停两小时好多钱,是不是我们这个物业在乱收费呀?的地下车库售楼中心有权利可以卖吗?业主包月多少钱,停一小时好多钱,是不是我们这个物业在乱收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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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成本因政策性因素或服务项目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如要调整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双过半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
  
(一)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
  
(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十一)节日装饰的费用;
  
(十二)管理者酬金;
  
(十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十四)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十五)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2019-10-28 11: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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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停车场主要是地上和地下。地下停车场一般不会分摊到业主身上,属于开发商自留资产,收取停车费合理。地上停车场是业主共有的面积,而非单个业主所有,所以收取费用也是合理的,但这笔费用应该归业主共有。
  至于物业费中是没有含有停车管理的费用的,所以不能与物业费混淆。但无论地上或地下停车,物业公司必须到交管局办理停车相关手续,否则收取费用将属于非法。  补充:小区公共部位属全体业主共享,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应当纳入物业维修基金或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等事项。
所以,业委会有权主张物业公司返还停车费。当然,物业公司在管理期间所产生的成本理应扣除。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对于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应不应该收费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并可制定管理规约。
小区物业无权对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等属于业主享有权利的问题作出决定,但是,小区物业可以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下进行相应的管理。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据此规定,小区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在这些地方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和分配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
  因此,应该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合法维护业主权利。
2019-10-28 1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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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应当依据小区的情况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来确定。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合同为广大物业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一般包括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所聘用的物业管理人员的薪资,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等。
还有垃圾清理,公共区域花草植物的养护费用。
  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应当依据小区的情况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来确定,小区物业费应当包括了绿化维护、公共部位的水电公摊、卫生保洁等,当然,如果电梯及水泵的电费可以另外收取(具体收取标准另外约定),但要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或者说,物业公司收取的标准应该降低。
  小区物业费可以最多预收一年,但如果业主没有入住的,应当按照标准的70%收取。收取的起算期间为:建设单位向业主送达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满1个月后,即为2005年1月30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支出应当由KFS支付。
2019-10-28 1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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