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是受害方,还要我必须还钱,如果我被起诉了会不会对我孩子上学有影响?我关门期间的损失谁来负责?

更新时间:2019-10-26 10:24:1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本来是受害方,现在却成了被告方,我去年被朋友忽悠兑下这个歌厅,当时她说手续齐全,结果签合同的时候她说差一个证件,但是已经办完了,个把月就能下证,当时也不懂也没想太多,结果没两个月就因为证件不齐被关门,当时兑店12万,先付4万,剩下的八万,2019年3月12日还清,这个店是转账过来的,因为上家老板欠这个人钱给不上,所以转给我,协议是跟上家签的,但是欠条是打给她的,可是这一年当中我追她办证,她说原来那个老板出车祸了,然后一直拖到还钱日期了,管我要钱,我告诉她别说没钱有钱我不给,我的证件一年了都没有办齐,所以她们在2019年3月28号,把缺的那个证件办出来了,这一年当中A期间的损失不管不说,还要我必须还钱,我说分期给,因为现在没钱,歌厅一年连房租都挣不出来,现在就是赔钱硬挺,跟她商量分期给,死活不干非要起诉我,我现在就想知道我这个情况有没有转机,如果我被起诉了会不会对我孩子上学有影响?我关门期间的损失谁来负责?我本来是受害方,还要我必须还钱,如果我被起诉了会不会对我孩子上学有影响?我关门期间的损失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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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10-26 1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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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上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在未逾期前对方还没有违约,借贷双方都有义务信守约定。提前起诉的诉讼理由不成立,主张一般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债务偿还期限未到,债务人有权不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偿还的,或者发现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资产、处置财产而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019-10-26 10: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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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是怎么计算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给予保护的权利的法律制度。nn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nn 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nn
1、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n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n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明确拒绝履行,诉讼时效从拒绝时起算;二是消极不履行(如债权人给债务人写信要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不回信也不履行),在债权人主张权利且给其必要的准备时间(又叫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的,视为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应从宽限期届满时开始计算。nn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n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要再次重新开始计算,且中断次数法律上并无限制,可以多次中断。n也就是说,在开始计算时效的2年中,只要权利人又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又同意履行义务,则这2年的诉讼时效就以再次主张权利或再次同意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n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应以有证明力的方式进行,如书证请求,有证人在场等,权利人对此负有举证责任,要防止空口无凭而难以查证的现象,否则诉讼时效不能中断。nn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19-10-26 1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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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欠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019-10-26 1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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