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我家属一共开了两刀,医生在手术途中并没有告知我们没有进行阑尾切除,这个责任是不用应该医院来承担呢?
更新时间:2019-10-07 16:27:2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家属刚做完阑尾炎手术,手术前B超检查说阑尾有点炎症,无其他异样。结果在手术途中主治医师说腹部出血,需要进行手术检查,于是开了第二次刀,后来检查结果说是右侧卵巢破裂导致的。在术后第三天医生才告知阑尾没有切除,说是污染性手术,为了保证卵巢的安全就没给切除,也就是我家属一共开了两刀,结果阑尾还在。
我现在怀疑是医生动刀时不小心碰到了附件,所以有几个疑问想请教几个问题
1:想问下做B超检查阑尾炎的时候,影像上能否看到右侧卵巢的状态?如果真是破裂了影像能否看到?
2:医生在手术途中并没有告知我们没有进行阑尾切除,这个责任是不用应该医院来承担呢?
3:假设我的猜想是正确的,我们应该怎么收集哪些资料?也就是我家属一共开了两刀,医生在手术途中并没有告知我们没有进行阑尾切除,这个责任是不用应该医院来承担呢?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718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2019-10-07 16:27:2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2、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因医疗事故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况,列举如下: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院,责任事故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认定医疗责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与其他司法鉴定一样,均属“鉴定结论”这种证据。这种证据经过庭审的质证、认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的先决条件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要看当时的病历分析了.要看术前检查情况以及知情告知情况等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