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一天我都会收到银行、请问这些债务我有义务偿还吗?如果起诉离婚房子是不是要分给他一半?
更新时间:2019-10-08 16:22:1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丈夫在外面欠下好多债务,我每一天我都会收到银行、网贷打来的电话。这些钱都是我丈夫在外面鬼混欠下的,没有用于家庭开支,前几个月还帮他还了高利贷3万元。现在他跑路了,家里盖了一栋房子,宅基地建的房,没有证,盖房子的时候他也没出过什么钱。请问这些债务我有义务偿还吗?如果起诉离婚房子是不是要分给他一半?我每一天我都会收到银行、请问这些债务我有义务偿还吗?如果起诉离婚房子是不是要分给他一半?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2131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2019-10-08 16:22:1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因为你们的协议管不了债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有关司法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父母的房产与你丈夫债务没有关系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要看是什么债务,如果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女方可以不予承担,你也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管离婚没有,债务都应共同偿还?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
夫妻债务
人浏览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生意上的债务,离婚后配偶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吗?
案情简介原告:胡某,男,住北京市某区。被告:肖某,男,住北京市某区。被告:董某,女,住北京市某区。被告肖某与董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肖某开了一家建筑材料加工厂,工
夫妻债务
人浏览
人身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后,受害方愿意的话,可以撇开协议,按侵权责任法起诉,但如果对方拿出已签订的协议作为抗辩,要求按协议履行,案件即转化为合同或曰协议纠纷,争议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