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在15年2月为其弟之前跟别人所借的30万写欠条,现在债权人将我们夫妻一同告上法院,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10-11 06:57:01人浏览
问题描述:
14年8月结婚,先生在15年2月为其弟之前跟别人所借的30万写欠条,但是这比钱从一开始的借款人是其弟弟,现在债权人将我们夫妻一同告上法院,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先生在15年2月为其弟之前跟别人所借的30万写欠条,现在债权人将我们夫妻一同告上法院,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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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司法实践对于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
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可以诉讼,在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最好及时地主张您的权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可以诉讼,在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最好及时地主张您的权力,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019-10-11 06: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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