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是在镇医院住院,院方请的上级医院医生做的没发票能赔偿吗?应索赔条件有几项?
更新时间:2019-10-18 14:36:4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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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在火车站站台上因地面不平摔骨折,手术是在镇医院住院,院方请的上级医院医生做的没发票能赔偿吗?应索赔条件有几项?手术是在镇医院住院,院方请的上级医院医生做的没发票能赔偿吗?应索赔条件有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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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到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原则上就按 当地社平工资或是实发工资算)。
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到事故伤害前十二个月平均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工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原则上就按 当地社平工资或是实发工资算)。
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2019-10-18 14: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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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你们当地的医院报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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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需要经过医学会鉴定的。但目前看下来,医院是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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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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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特殊情况:1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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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特殊情况:1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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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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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能够就离婚的事项进行协商的,则可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并备案即可。如果双方中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的情况下,可以由无果错方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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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无伤残等级,那么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有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2、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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