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开发区签订了一份棚户区改造工程合同,宅基地被征收,工程烂尾,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9-10-23 19:27:1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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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与开发区签订了一份棚户区改造工程合同,宅基地被征收,但是合同目前已到期,工程烂尾,请问合同是否有效与开发区签订了一份棚户区改造工程合同,宅基地被征收,工程烂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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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如员工没有提出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视为合同期满结束,此种情况下,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 第
二、如员工提出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拒绝。 第
三、除员工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外,解除劳动合同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如员工没有提出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视为合同期满结束,此种情况下,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 第
二、如员工提出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拒绝。 第
三、除员工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外,解除劳动合同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9-10-23 19: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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