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微信聊过天,遭人算计并威胁、恐吓,最后发现手机号被监控。致使不敢使用手机。
更新时间:2019-10-06 05:56:3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与人微信聊过天,遭人算计并威胁、恐吓,不予理睬,最后发现手机号被监控。致使不敢使用手机。请给与援助。谢谢!与人微信聊过天,遭人算计并威胁、恐吓,最后发现手机号被监控。致使不敢使用手机。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4/lawyer3.jpg)
已帮助16132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对于这种侮辱、恐吓行为,请向警方报案,由警方对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019-10-06 05:56:3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构成侮辱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同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不构成犯罪情节的可以行政拘留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对于骚扰电话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可以报警求助,由警方对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打工妹经常视频聊天 上厕所时被网友认出后强奸](http://pic1.lawtimeimg.com/images/area/case/65.jpg)
打工妹经常视频聊天 上厕所时被网友认出后强奸
一名在南宁市打工的女青年在网上视频聊天。一天凌晨,她在去公厕的路上,被一个和她在网上视频聊天的歹徒认出后,一路跟踪到公厕。歹徒在抢劫不成后竟然强奸了她。近日,这
刑事诉讼动态
人浏览
首先先口头警告,如无效果,建议直接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生活,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该行为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法追究治安行政责任。对于情人之间的分手,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稳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对于这种侮辱、恐吓行为,请向警方报案,由警方对行为人进行警告、处罚。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建议及时报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场所 将至少拘留5天](http://pic1.lawtimeimg.com/images/area/case/j.jpg)
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场所 将至少拘留5天
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场所将至少拘留5天针对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刚刚提请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
宪法行政法
人浏览
双方已经离婚。那么一方的骚扰行为已经干扰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涉嫌违法,另一方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女子连被电话骚扰两天 警方称可进行电话录音取证](http://pic2.lawtimeimg.com/images/area/case/36.jpg)
女子连被电话骚扰两天 警方称可进行电话录音取证
[案例来源]:广西新闻网[案情摘要]:10月21日上午,南宁市一位姓曹的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有一男子连续两天用电话对她实施性骚扰,而另一女士也反映受到性骚扰。民
司法鉴定案例
人浏览
您好,严重的骚扰行为可以直接报警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