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一名7岁同学站立在操场上,另一名同学飞奔过来把站立同学碰鼻子骨折,请问学校老师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9-10-22 18:06:48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课间一名7岁同学站立在操场上,另一名同学飞奔过来把站立同学碰鼻子骨折,请问学校老师有责任吗?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0116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学校不能对其做出开除这些行政处罚。可以要求监护人对受害人家庭进行赔偿。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
2019-10-22 18:06:4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概念,审判实践中,一般将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界定为学生因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而引发的案件。根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按照一般人身标准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实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2、赔偿主体有小孩及其法定监护人,学校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条参考: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这种情况下应当承受的医疗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产生的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学校不能对其做出开除这些行政处罚。可以要求监护人对受害人家庭进行赔偿。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案例简介]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期间,学生杨某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王某撞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
妇女儿童权益案例
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权责任法》第38条至第40条明确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了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