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贷不合法款,贷款人不见了,但是放款人一直给我家人打电话,发骚扰短信,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9-28 08:22:3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一个亲戚贷不合法款,贷款人不见了,但是放款人一直给我家人打电话,发骚扰短信,该怎么办?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701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诽谤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二、认定
1、本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2、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三、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2019-09-28 08:22:3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男方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咋办了
男方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咋办了
男方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法院会进行传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告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可
离婚
人浏览
关于借款协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务人不还钱能否向保证人要钱
债务人不还钱能否向保证人要钱
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向保证人要钱。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存在不履行债
债权债务
人浏览
被别人冒用信息贷款,建议报警维权,不排除个人信息被盗用的可能。联系银行或金融机构方面,告知银行或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结合具体的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网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网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网友借款不还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提起诉讼,同时应当提交证明借款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借款人无力偿还的话,可以做的是:1、借款人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2、如
债权债务
次播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一百零四条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网友热议:房产加名税,该收吗?
网友热议:房产加名税,该收吗?
新婚姻法一出台,税务局坐不住了。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要征税!据悉,目前南京、成都、青岛、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都已针对这一行为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着手研究
房屋所有权
人浏览
欠银行贷款不还可能会涉嫌骗取银行贷款罪或是贷款诈骗罪,如果借款人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拒不归还、占为己有的目的贷款的,数额较大的,就涉嫌贷款诈骗罪。建议借款人为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短信威胁恐吓罪怎么取证
短信威胁恐吓罪怎么取证
短信威胁恐吓的话,进行取证,可以将短信内容收集起来作为证据,以及发短信恐吓的行为对你所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据。《刑事诉讼法》
刑事辩护
人浏览
诽谤罪一、概念及其构成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收到传票后可以私了吗
收到传票后可以私了吗
收到传票之后如果私了,民事方面有效,刑事方面无效。但是,如果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则不能够私了,私了也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刑事辩护
次播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担保期间可以买房子吗
担保期间可以买房子吗
在为别人担保期间是可以买房的。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项:1、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是可能对以后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的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民间借贷找不到人可以起诉吗
民间借贷找不到人可以起诉吗
民间借贷找不到借款人也可以起诉。出借人起诉时需要有借款手续,借款人的身份信息。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的均无法送达的情
债权债务
次播放
《婚姻法》第19条第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主不签字能抵押吗
车主不签字能抵押吗
车主不签字不能办理抵押。车辆抵押必须去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车主不签字的,办理不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后不产生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
次播放
关于贷款消费:1.贷款消费的的含义:是指消费者向银行和其他金融、非金融机构借贷,用于购买房屋、汽车或医疗、旅游等消费型支出的一种消费形式。2.贷款消费的特点:一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