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女方迁走了,我还拿抚养费吗

更新时间:2019-09-13 16:25:59人浏览
问题描述:
孩子户口女方迁走了,我还拿抚养费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8767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一、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19-09-13 16:06:43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472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财产分配: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2019-09-13 16:09:3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689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所以,只要你有劳动能力,不管你有没有固定工作,都要支付抚养费,没有固定工作的,抚养费数额在300左右。
2019-09-13 16:25:5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3019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同居期间不是亲生子女同居关系解除要支付抚养费。一.同居关系的性质和同居关系的解除

1.
同居关系的性质。
同居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二人之间稳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同居包括三个构成要件:
1、同居的主体是一男一女;
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内共同生活;
3、男女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关于同居关系的性质,不可一概而论。如果同居的双方当事人都没有结婚,二人的同居关系虽然不为法律所提倡,但是也没有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是合法的。非法的同居关系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这种情况已经侵害了配偶合法的权益,也是我国婚姻法所明文禁止的。
2. 同居关系的解除。
现行《婚姻法》解释
(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从此条含义看,只有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院才受理,并予以解除。这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在这种情形下,男女同居是非法的,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就是说一般的同居关系可以自然解除,除非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才受理。符合事实婚姻构成的同居关系的解除。《婚姻法》解释
(一)第五条第
(二)项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即是说,同居关系构成事实婚姻的,则同居关系的解除需要参考离婚处理。
2019-09-13 16:22:3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吗
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吗
1、户口迁出,也能拿到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2、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地征地,户口已经迁出也还有补偿款;3、一些地区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女方,与户籍登记的地址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因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孩子抚养费要给多少
离婚孩子抚养费要给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
婚姻家庭
次播放
你好,还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离婚的时候除了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还有就是相应的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女方的户口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女方的户口迁回也是十分常见的事情。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
离婚诉讼
人浏览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抚养孩子一方还可以索要抚养费?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抚养孩子一方还可以索要抚养费?
离婚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债务等进行协商处理。若离婚没要抚养费3年、7年、甚至十几年,抚养?...
子女抚养费
人浏览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1、另立门户由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未婚生子可以找男方要抚养费吗
未婚生子可以找男方要抚养费吗
未婚生子可以找男方要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
婚姻家庭
次播放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大学还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
上大学还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
如果是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岁上大学的,则不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如果孩子的年龄不满十八岁上大学的,则可以起诉要抚养费。根据法律规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孩子改姓还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还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还给抚养费。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
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
离婚了小孩抚养费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实际生活
婚姻家庭
次播放
孩子抚养费以外的医疗费可以不给吗
孩子抚养费以外的医疗费可以不给吗
孩子抚养费以外的医疗费不可以不给。抚养费包括医疗费,在必要的情形下,且有支付能力的,抚养费以外的医疗费还是需要支付的。抚
婚姻家庭
人浏览
你好,这个没有关联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非婚生子女户口在女方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户口在女方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户口在女方与抚养权归谁这二者之间没有关联。如果非婚生子女在两周岁以内,抚养权一般归女方。如果是两周岁以上的孩子
离婚
人浏览
可以。规定子女可以随父母任何一方的户籍办理落户手续。《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