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房子想过户给我,怎么办合适,花钱少
更新时间:2019-09-09 13:20:2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母亲的房子想过户给我,怎么办合适,花钱少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4461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一)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 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
另外,补充一点,在赠与业务当中,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
2019-09-09 13:11:42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1437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19-09-09 13:20:2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你好,还是需要找到其他人做法定代表人才可以变更 。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怎么办?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协议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此时可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或者到公证机关
夫妻析产
人浏览
按照你们合同约定要求买方履行义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房产证满五年的,买卖过户划算。具体如下: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1.前提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其中有三种方式:1.父母把房子赠与给子女,这需要在公证处打个《赠与公证》,然后在到房交所赠与过户,到时候契税是3%,还有杂税几百元;如果房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当事人已经订立买卖合同并将机动车交付买受人,在过户手续人办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未实际交付买受人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五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丈夫不将房产过户给我怎么办?
胶东在线消息9月28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我们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写得清清楚楚房产归我,可当我邀他一起去改房产证的时候,他却不去,请问一下,如果他不
离婚房产
人浏览
如果当事人想将自己建设的房屋,赠予给儿子一个人,而并不是夫妻双方,赠予合同无须儿媳妇签字,也无须其它人同意。写好赠予协议,标明只赠予给儿子一个人,然后双方进行公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