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了单位未确权的的房改房,也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该房屋的土地出让金应否由原单位承担。

更新时间:2019-09-05 15:01:0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本人购买了单位未确权的的房改房,也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现本已辞职离开原经单位,经法院判决由原单位协助本人办理产权证,该房屋的土地出让金应否由原单位承担。本人购买了单位未确权的的房改房,也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该房屋的土地出让金应否由原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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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补差登记如何办理  
一、释意  对房改房原有产权为67%或52%的基础上补足100%全产权后,凭补差资料更换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  
二、登记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三章之第三节。  
三、登记条件  
(一)权利人应当在法律文件生效或者法律事实发生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变更事项涉及他人权利的,变更登记申请应当在法律文件生效或者法律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三)其他条件见《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等规定。  
四、申请材料目录  
(一)依登记部门提供填报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2、房屋分层分户图2份.  
(二)申请人自行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所有权属证书;  
3、房改补差登记表;  
4、其他必要材料。  
五、登记办理程序  受理(收费)→审核→记载登记薄→发证→归档  
六、登记办理期限  自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登簿。  
七、登记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由承受方缴纳。  
八、登记申请部门  登记收件科  
九、特殊说明amp;amp;无
2019-09-05 14: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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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改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便可以转让或改变房子的所有权,如下:  
1、经市房改办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  
2、已签订住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清购房款的。其原产权单位是单位或房管局,出售给个人所有。  
(二)房改房的销售对象限制  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  
(三)房改房的面积限制  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房改房的优惠政策  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  
(五)房改房上市的时间限制  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2019-09-05 14: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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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通常情况下,单位二手房不能办理产权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一)单位自管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1未办理法定程序导致证件不齐。如未办理土地用地手续,规划手续,施工手续等。  2单位在属于本单位用地范围或习惯用地上自建房屋,不知道应先办理用地及建筑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或少批多建。  3房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  4权属来源不清或资料不齐全,如是经调拨、调换取得的房屋。  5因企业倒闭或贷款未能如期偿还,致使房屋被法院查封等。  
(二)单位集资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1合作建房的不能提供有效手续、手续不全或用地、建房单位不统一;  2没有开发资质、没有合法商品房预售许可;  3依据规定,不得办理产权证,如将集资房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给有关人员;  4集体土地未经批准转化为国有土地,不得办理。
2019-09-05 14: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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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
2019-09-05 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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