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得保证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让员工签订综合工时制,请问此事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8-14 12:20:43人浏览
问题描述:
公司是私人企业,由于产品的特性,必须3班连续生产不间断。生产的任务则由客户的定单,以及有季节性原因决定。由于不了解劳动法,故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按标准工时所签。有时一个月只上5天班,也得保证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时一个订单下来,一个月也只休息1天。象这种情况,我们听取社保局的见意,让员工签订综合工时制,但是一个人都不愿意。站在企业的角度上,我们不可能无谓的增加劳动成本。因为企业也要生存。请问此事该如何处理?也得保证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让员工签订综合工时制,请问此事该如何处理?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3056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关于员工公司与社保的关系,解答如下:
1、缴费标准: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
2、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3、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
5、工伤保险: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单位
0.5%、1%、2%;
6、生育保险:单位
0.7%(有的地方是1%)
职工享受单位办理社保参保,是劳动法规定的待遇,原来单位的社保不停,在同一城市,你单位就是想办理也办理不了(得先停再续)。
2019-08-14 12:02:03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590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 (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2019-08-14 12:06:56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548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康复费用;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九)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十)丧葬补助金;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二)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十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四)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费;
(十五)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十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上述第
(一)项至第
(十二)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
(十三)项至第
(十六)项,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其他的项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2019-08-14 12:18:13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502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2019-08-14 12:20:4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扣除标准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应纳税所得额=单位计算的工资薪金总收入-扣除项目。3、单
劳动纠纷
次播放
你好,及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补助标准
工伤补助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27个月本人工资。2、二级伤残补助金:25个月本人工资。3、三级伤残补助金:23个月本人工资。4、四
损害赔偿
次播放
根据规定,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例如小王在有淡季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综合工时制怎么计算
综合工时制怎么计算
我们知道,综合工时制是适用于交通、铁路、运输等工作性质较为特殊的岗位,那么综合工时制究竟要如何计算呢?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综合工
工时休假
人浏览
关于员工公司与社保的关系,解答如下:1、缴费标准: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实行综合工时制,劳动者如何休息
实行综合工时制,劳动者如何休息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
工时休假
人浏览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基数是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职工缴费基数是以职工本人工资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还有上限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签订房屋买卖时,作为买方需要注意: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2、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1.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上面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
工时休假
人浏览
1你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2你与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是综合工时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如何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用人单位如何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有着严格的人员限制和程序限制:一、企业只能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
工时休假
人浏览
可以不同意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如何实行综合结算工时工作制?
企业如何实行综合结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不定时工作制是指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工时休假
人浏览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应怎样安排?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应怎样安排?
劳动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对于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
工时休假
人浏览
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收费标准:1、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教授级职称的咨询人员2000元/日;2、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高级职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吗
合同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吗
劳动者的合同中工资不能够低于最低工资。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者辞职的,只要在一年之内,劳动者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的。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