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商住房产权共有两人,判为一方所有,变更产权人时费用如何收取

更新时间:2019-08-20 05:40:1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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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商住房产权共有两人,判为一方所有,变更产权人时费用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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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其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但根据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登记方与第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善意的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夫妻的另一方要求追回房屋所有权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处理呢?根据《解释
(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那么,如何认定夫妻共有房产呢?  
1、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购买房子。  
2、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3、有两种情况出现:  第一种是: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4、明确这一点,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不少婚姻当中的弱势群体,基于对对方的信任和喜爱,在买房子时候没有考虑到这点。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
2019-08-20 05: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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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费用: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
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
20.00元
  对于离婚后房产证更名的费用,因为地区差异的影响,对于部分地区可能并不符合上面的情况。此时,可以选择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解决离婚后房产证更名的问题。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是确保离婚房产归属的关键一步,因此,对于离婚时分到房产的一方,一定要即是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变更房产证。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选择找专业人士代理办理此事,省事又没有法律风险,及时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
2019-08-20 05: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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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9-08-20 05: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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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实际出资情况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2019-08-20 05: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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