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与他复婚了(已办理登记手续)请问这房子的产权属于我个人所有么?现在我以产权唯一拥有人的身份去办理过户合法么?

更新时间:2019-08-21 15:40:01人浏览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请问:我与丈夫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子,2005年4月我与他离婚,房子由法院判给了我,由于当时产权证没发下来,我无法办理过户,现在我与他复婚了(已办理登记手续),请问这房子的产权属于我个人所有么?,现在我以产权唯一拥有人的身份去办理过户合法么?现在我与他复婚了(已办理登记手续)请问这房子的产权属于我个人所有么?现在我以产权唯一拥有人的身份去办理过户合法么?
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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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的全部产权属个人所有吗,  单位的福利房属于房改房,一旦私有化,产权就属于个人。二手单位福利房出售,单位无权收回。房改房的全部产权属个人所有吗,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2、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相关知识延伸:购买房改房应注意什么  
1、买房前要验证产权证的相关信息  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  
2、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  按规定,房改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同时还要明确是否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分配办法。如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在一个大院里,这些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有些可能不宜有外人入住,这种公房在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购房者应对此进行必要的查询,明辨真假。  
3、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要勘验过  确认产权证的准确面积。应该了解的内容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有关部门勘验过的建筑面积。确认所购房屋是否有私建私搭部分,如系房东私自搭建,属违章建筑,并不受到法律保护。
2019-08-21 15: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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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需要强制执行,只有离婚后的财产或补偿,若支付方抵赖,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在强制执行范围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019-08-21 15: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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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
1、购买取得
2、建设取得
3、受赠取得
4、抵押取得
5、继承取得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2019-08-21 15: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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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2019-08-21 15: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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