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方百分之60的责任,在城市居住30多年,请问对方大概该赔多少钱?
更新时间:2019-07-13 07:39:3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爸爸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方百分之60的责任,今年68岁,农村户口,在城市居住30多年,请问对方大概该赔多少钱?我爸爸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方百分之60的责任,在城市居住30多年,请问对方大概该赔多少钱?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6084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关于交通肇事赔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机动车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机动车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保有人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等,都体现了这种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的基本思路。
可见,夫妻一方因交通肇事而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能否进行运行支配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反之,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机动车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机动车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保有人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等,都体现了这种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的基本思路。
可见,夫妻一方因交通肇事而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能否进行运行支配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反之,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2019-07-13 07:17:09
咨询我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4583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居民户口是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发表的文件,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这一深化户籍改革举措,真正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
农村户口:
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农村户口:
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口的分类,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后来,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
界定为农村户口,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现户口登记在村委会、依法承包农村责任田、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并承担农村公益事业劳务、没有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2019-07-13 07:24:59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047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交通事故农村人口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1)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019-07-13 07:39:30
咨询我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按主次责任分成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死亡赔偿金如要按城市标准计算,受害人要么是城镇户口,要么是连续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0865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按主次责任分成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死亡赔偿金如要按城市标准计算,受害人要么是城镇户口,要么是连续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019-07-13 07:34:5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的定量、定性的结论;所谓定性,是指当事人有无责任;所谓定量,是指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结合证据才能确定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雇员遭遇交通事故,谁赔偿?
核心内容:雇员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驾驶车辆执行职务发生交通事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公车私用时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雇主可以向雇员
交通事故索赔
人浏览
你好,这是在哪里发生的是去呢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责任不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被判赔
导读:责任不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被判赔。一起没有确认责任的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应该怎样索赔?新交通法实施以来辽宁省首例因没有确定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引发的索赔案日
交通事故理赔
人浏览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房子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建筑物的补偿、装修的补偿、临时安置费的补偿。2、土地的补偿,应当给你们补一块宅基地。3、建筑物的补偿,是建筑物的重置成本,结合房子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交通事故死亡,胎儿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父亲交通事故死亡,胎儿是否可以得到赔偿?2009年11月初,洪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交通队认定为货车司机刘某在复杂路段超速行驶,负主要责任,但事后双方就赔偿责任达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人浏览
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申请评残,评残后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被害人能否获得赔偿?
[基本案情]2007年5月18日,甲驾驶的汽车与乙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乙受伤、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由于事故发生后现场发生变动,交警部门下达了事故责任无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浏览
居民户口是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发表的文件,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这一深化户籍改革举措,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安机关未对事故责任划分比例,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
本文为大家提供详尽的“公安机关未对事故责任划分比例,保险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内容,由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组编辑总结。[案情]包某是某制衣厂司机。该厂为包某驾驶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人浏览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已经认定对方全责,可以先火化尸体。如果事故责任已经认定,获赔偿多少与尸体是否被火化没有关系,根据事故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死者家属需要在尸体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交通事故致使两人死亡,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同时要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向受害人支付赔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首先需要看看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比例。以及花费。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