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结婚证上的信息和身份证完全不符合,被认定是事实婚姻。我们感情破裂自愿离婚,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9-08-09 10:52:1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我的结婚证上的信息和身份证完全不符合,被认定是事实婚姻。我们感情破裂自愿离婚,自行签离婚合同,是否有效?请求您的解答。我的结婚证上的信息和身份证完全不符合,被认定是事实婚姻。我们感情破裂自愿离婚,是否有效?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746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办结婚证的时候要身份证,办理结婚证是提交的证件:
1、双方各自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照片上要有身份证号,最好到指定照相馆照相。

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在“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上签字声明。

5、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2019-08-09 10:27:21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03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对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应区别对待:
  1.对于那些男女双方完全符合结婚条件,只是没有履行结婚手续的,可责令其补办登记,确立婚姻法律关系。
  2.对于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或有违反其他婚姻实质要件的,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对事实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如符合婚姻实质要件,可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如调解和好的,应责令其补办登记手续;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则应宣布解除其同居关系,其所生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参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019-08-09 10:30:57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091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019-08-09 10:52:1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300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律婚姻而言的,在我国1980年婚姻法对婚姻的无效或撤销未做明文规定,2001年婚姻法修订以后,强化了程序上的实质审查登记要件,即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法律也不承认双方的夫妻关系。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律婚姻而言的,在我国1980年婚姻法对婚姻的无效或撤销未做明文规定,2001年婚姻法修订以后,强化了程序上的实质审查登记要件,即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即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多年,法律也不承认双方的夫妻关系。但同时新修订的婚姻法又增加了补登记制度,为那些共同生活但没有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提供了一个补救的机会和措施,使双方能够更好的得到法律的保护。随后为了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那些诉讼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且又坚持不办理补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状态应如何认定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自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结合现行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我国在一定的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构成事实婚姻的截止时间是1994年2月1日,在此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法律给予应有的保护,而不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中可能还不完全符合婚姻关系的实质要求等情况的存在,只要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则不再是事实婚姻,除非是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否则当事人基于婚姻而产生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2019-08-09 10:36:4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男方没有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么
男方没有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么
男方没有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只需要先去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婚姻登记证明或者去结婚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
人浏览
“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二十年前就是过去式了。同居关系开始于1994年2月1号以后的,只要没领结婚证就不算结婚了,不管办没办酒席和典礼、生没生孩子。没结婚证就只是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实婚姻是否必须离婚
事实婚姻是否必须离婚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种婚姻关系长期存在于我国的农村地区,那么事实婚姻因为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是否必须要离婚呢?下面
离婚判决
人浏览
一、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要对方结婚证吗
起诉离婚要对方结婚证吗
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结婚证,无法出具结婚证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证明材料。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
离婚
人浏览
没有领结婚证生育的子女和领了结婚证生育的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父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实婚姻判决书有离婚证吗
事实婚姻判决书有离婚证吗
事实婚姻的双方通过合法的离婚程序离婚后,其离婚判决书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只是事实婚姻关系,无法直接领取
离婚
次播放
办结婚证的时候要身份证,办理结婚证是提交的证件:1、双方各自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照片上要有身份证号,最好到指定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方不给结婚证能起诉离婚吗
对方不给结婚证能起诉离婚吗
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是没有办法起诉离婚的。但是可以去补办结婚证或者向相关部门申请开具结婚证明。结婚证是离婚案件立案时的重
离婚
人浏览
这个问题有关事实婚和法律婚,如果他们两个的假结婚是在1994年2月以前,并对外以夫妻自居,那他们是事实婚,不是假结婚,而是真正的成了婚。之后的“假结婚”就不是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结婚证分居多久算离婚
有结婚证分居多久算离婚
有结婚证分居满两年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会认定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准许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对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应区别对待:1.对于那些男女双方完全符合结婚条件,只是没有履行结婚手续的,可责令其补办登记,确立婚姻法律关系。2.对于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姻中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婚姻中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婚姻中一方不肯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诉讼离婚
离婚
人浏览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呢?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呢?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呢?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事实婚姻作为一
事实婚姻
人浏览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事实婚姻如何离婚?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事实婚姻作为一种
事实婚姻
人浏览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离婚后,在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使用其离婚证。但是,根据规定,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单身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事实婚姻离婚的规定
关于事实婚姻离婚的规定
事实婚姻无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一种关系。基本特征是:(一)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如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则为事实重婚,而非
事实婚姻
人浏览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