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房子,办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们自己的权益吗?

更新时间:2019-08-03 16:12:5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家祖上有一幢房子,51年登记在我爷爷奶奶和我爷爷弟弟名下,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有他们三个人的名字,后来我爷爷的弟弟过世,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房子,被我爷爷弟弟的老婆,办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我爷爷弟弟的老婆也过世了,他的儿子占据着房屋不归还,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们自己的权益吗?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房子,办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们自己的权益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718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带着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2019-08-03 15:46:1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789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土地使用证的定义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
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1]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发证机关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国有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证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2019-08-03 15:54:1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990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第一步,当建房者准备建房并选好地点时,提出书面建房申请,申请必须注明建房者的个人信息、建房原因、地点、四至等相关情况。申请必须经过建房者所属村组社长和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第二步、经村组、村委会同意后,建房者将建房申请、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递交到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有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到实地进行核实,勘察,询问四邻意见。
第三步、经乡镇国土部门实地核实、勘察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进一步填写村民建房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步、公示7天后如果无村民提出异议,乡镇国土部门将所收集的建房者的材料一并报送县级国土部门,在此期间,经县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建房条件的,建房者要到县级地税部门交纳耕地占用税,税额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异。
将票据递交到县级国土部门。有县级国土部门给建房者办证。
第五步、根据相关的土地法,建房者必须在领取到宅基地使用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建盖好所批准地点的房屋,否则,国土部门有权将当事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收回。
2019-08-03 16:12:5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325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费用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转让要多少钱  根据相关规定,城镇居民办理土地使用证,主要是工本费和测绘费两项费用,其中工本费5元钱,测绘费规定居民房屋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收费13元,每增加50平方米加收5元钱,最高不超过30元。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  
1、契税:评估总额3%;  
2、交易服务费:评估总额
0.1%—
1.5%;  
3、评估费:
0.1‰——4‰;  未交出让金的需补交出让金及地差价。
2019-08-03 16:07:3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家暴受害者不应以暴制暴,应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家暴受害者不应以暴制暴,应走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核心内容:反家暴意见明确提出,明确,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的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为,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
家庭暴力
人浏览
这种情况,你们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协商补偿,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个一般是不会管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严格来说,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对集体土地上商品房转让的房产的一种通俗说法。一、能不能购买小产权房?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抚养权的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费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怎么走法律程序
工伤怎么走法律程序
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或劳动者在1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被认定为工伤后,向设区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我与女儿的合法利益?
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我与女儿的合法利益?
问:我的丈夫是一名中学教师(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我已是名失业者。结婚四年来,我没有感到一点的家庭温暖。他为人自私自利,并有暴力倾向,脾气暴躁,在家里经常大
子女抚养费
人浏览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未签订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买卖,但是需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父母所赠予的房产,但是没有明确指明或者只说赠予给是夫妻的,那么就是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根据《婚姻法》中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在婚后若由一方的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消费者解决权益纠纷有哪些途径?
消费者解决权益纠纷有哪些途径?
消费者权益纠纷在法律属性上是一种民事争议,由于具有民事纠纷的性质,其解决途径也相对多种多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主要有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
消费者权利
人浏览
划拨用地程序是什么
划拨用地程序是什么
1、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由市政府批准后,才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2、提供需要的材料供政府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房屋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理土地纠纷的机关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因农村责任田划分,宅基地的规划及调整和边界划分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部门处理的争议,而不应属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