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父母的子女中的老大想继承父母房产,弟弟妹妹都放弃继承,这种情况必须要公证处公证吗?
更新时间:2019-07-12 23:48:55人浏览
问题描述:
父母已经去世,我作为父母的子女中的老大想继承父母房产,弟弟妹妹都放弃继承,这种情况必须要公证处公证吗?我作为父母的子女中的老大想继承父母房产,弟弟妹妹都放弃继承,这种情况必须要公证处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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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辈留下的房产,子女都有继承权。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2019-07-12 23: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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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只要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到场签字,并将资料准备齐全,最快当天就可以出公证书。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又特别提示:“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
”。
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
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于受理登记后的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同时收回原房屋产权证。
2019-07-12 23: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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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房产继承的程序如下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三、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权公证申请表。
2019-07-12 2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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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继承权的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三、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四、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2019-07-12 23: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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