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借钱跑了,她丈夫确一直在使用其名下的车,这种行为。需要承担共同的夫妻债务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9-07-18 08:01:53人浏览
问题描述:
债务人借钱跑了,她丈夫确一直在使用其名下的车,这种行为。需要承担共同的夫妻债务责任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09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夫妻之间向对方借钱需要还吗?夫妻之间在婚内可订立借款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该行为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夫妻之间互相向对方借钱需要还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夫妻之间在婚内可订立借款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该行为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如果借条是双方真实、明确的意思表示,那么夫妻其中一方就应该还另一方的借款,包括利息。   温馨提示: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9-07-18 07:41:2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9368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民间债权债务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立案受理范围,同时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不得越权干预经济纠纷。应当到法院起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公安部曾经发出《公安部关于严禁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通知》、《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加以规范,明确不得随意超越职权范围,以查处诈骗罪为名,干预经济纠纷,替当事人追索欠债,从中提成牟利。
非法动用强制措施,侵害经济纠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对借机中饱私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2019-07-18 07:43:25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952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2019-07-18 07:55:2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617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离婚时债务的认定标准应当考虑两个,

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二是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时债务的认定标准。

离婚时债务的认定标准应当考虑两个:

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举债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举债不能证明是用于正常的共同生活的需要,即使债务是真实的,也不能成立共同债务,而只有可能成立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019-07-18 08:01:5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因为赌博欠下的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赌债属于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形成的债务
债权债务
次播放
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一方仍然要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夫妻间有财产协议且债权人知道该协议的除外。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丈夫欠债妻子不知情需要共同承担吗?
丈夫欠债妻子不知情需要共同承担吗?
对于正常夫妻关系的夫妻来说,应该是相互信任、相互公开的状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丈夫在外面欠下了不少债务,但是妻子却毫不知情,知道出现了相关的
婚内债务
人浏览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有义务偿还吗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有义务偿还吗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也有可能要偿还的。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债权债务
次播放
离婚时债务的认定标准应当考虑两个,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时债务的认定标准。离婚时债务的认定标准应当考虑两个:一是夫妻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生前与他人借钱未还 属夫妻共同债务由妻子承担
生前与他人借钱未还 属夫妻共同债务由妻子承担
2010年7月28日,广西凌云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丈夫生前向他人借款未还,债权人向其妻主张权利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李某负责偿还其夫黄某生前借原告邹某4000元
夫妻债务
人浏览
一、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之间向对方借钱需要还吗?夫妻之间在婚内可订立借款协议,约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该行为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具体内容,下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离婚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离婚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夫妻俩婚姻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俩共担。除非一方婚姻期间私自借贷,所得钱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婚姻法》规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案情:2009年9月,被告王某为债务人李某向原告张某借款12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到期后,李某未向原告张某归还借款12万元。原告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被告王某及王某的
房产案例
人浏览
你好,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人债务需要夫妻承担吗
个人债务需要夫妻承担吗
一般情况下,个人债务是由夫妻一方个人承担。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系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需夫妻双
婚姻家庭
次播放
属于你个人债务的,你丈夫无须承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是债权人吗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是债权人吗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形:1、夫妻共同举债;2、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3、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
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
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离婚后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则双方都具有承担债务的责任,如果一方债务无法清偿时,由另一方承担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一方赌博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赌博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赌博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