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这边主要是以养殖水产为主,现在XX府要收回土地不愿意再承包给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6-30 08:30:4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这边主要是以养殖水产为主,现在XX府要收回土地不愿意再承包给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6944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有。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分给农民以户为单位经营的。承包者去世,土地还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土地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019-06-30 08:06:58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468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1990 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2条、第47条和1995年1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对出让和划拨土地的收回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认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建筑物等给予相应的补偿。
国家通过授权政府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以出让、划拨及其他方式确定给土地使用者后,由于法定事由发生,要重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称之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以上五种法定事由,是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法定要件。符合上述实质条件之一的,政府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上述第
一、第二种事由,是国家应给予适当补偿的事由。
2019-06-30 08:11:4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30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之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土地。任何组织何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该条规定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前并没有特殊的限定语,这意味着只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能力和意愿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任何人无权干涉。
2019-06-30 08:30:4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779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2、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2019-06-30 08:27:4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是怎样的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是怎样的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是怎样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内容如下:1、出租方、承租方的基本信息,对租赁合同做出的协议声明;租赁场地及用
合同纠纷
次播放
只要政策允许养殖可以养殖,另外如果进行阻拦可以报警,治安处罚。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土地确权
什么是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吗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确权,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
房产纠纷
人浏览
首先明确的告诉你,如果是复垦地后就成了耕地,国务院对于耕地的性质有明确界定,如果耕地要改变原有性质的要审批,程序和手续非常麻烦。根据你和对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开垦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政府强征地怎么办
政府强征地怎么办
如果政府强征地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拨打国土部的法律热线12336进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行政管理
人浏览
根据现行的规定,仅仅对于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申请仲裁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在用人单位不买社保、劳动者以由为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1、发包方、承包方发包方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分三种情况:(1)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畜牧饲养承包合同范本
畜牧饲养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其它承包合同
人浏览
土地纠纷处理的原则(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唐家岭将大规模拆迁蚁族该怎么办?
唐家岭将大规模拆迁蚁族该怎么办?
[导读]唐家岭村没有了往常节假日的喧闹,狭窄的街道上时不时穿梭过几辆搬家公司的货车。唐家岭,这个已经成为“蚁族”代名词的外来人口聚居地,即将面临大规模拆迁,整体
物权法案例
人浏览
土地租赁涉及到不动产,由土地所在地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诉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民土地征用如何补偿
农民土地征用如何补偿
征用农民的土地时,征地单位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
房产纠纷
次播放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
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
【问题】我企业在农村建造了一处厂房,请问是否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
土地税
人浏览
租用土地堆放砂石合法吗
租用土地堆放砂石合法吗
租用土地堆放砂石是违法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你好,发生土地征用纠纷问题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能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人能承包农村土地吗
个人能承包农村土地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以户为单
农林牧渔
人浏览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1990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